本人于12月5日下午5点左右在千山红办完事后开车去往南县,根据导航在太安村经过一座小桥后,被一中年妇女及两位社会青年拦停,说是过桥要收费,我要求他们出示相当的收费文件、依据......他们一样都没有,说是村里自己建的,要求他们出示村委会的相关收费依据和相关资料也是一无所有,就是一句话"过桥就要收费,收了二三十年了,谁都一样,谁也管不了",随后我报了110.开始可能是110接警出警的时候,我报的位置不准确,千山红派出所的民警到现场后,因为不在管辖区,做了调解,调解不下,办案民警帮忙联系了该村村支书,村支书给收费人员中的一人打电话,说让我走,但有一个收费人员坚持不让走,随后我打110转了茅草街派出所,办案民警到场后,收过桥费的社会青年一直不停的当民警面恶语相骂,甚至恐吓不交钱就打死我,并持续不停的辱骂,我实在忍不住回骂了一句,便遭该收费人员当民警面耳光扇打,说了这么多,那么问题来了:这座桥是否属收费,收费依据是什么,如果确实村民集资修建,那么有没有相关的收费公示等相关信息,收费是否为社会青年代收,显然村支书对该收费情况是了解的,村支书有没有失职?
“此路是我开此桥是我修,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钱”!
打人事件已经在茅草街派出所做完笔录立案,并以送达法医鉴定书,如何处理,等待派出所的处理通知
2016-12-05 22:18: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