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村位于湖南省新化县温塘填支华组6组村民,煤炭资源丰富,祖祖辈辈生活了几百年,责任采区是共升煤矿,原来美丽的村庄,现在屋前屋后到处是天坑,房屋到处是裂缝,地下水源破坏,农田土地年年颗粒无收,先后与当地政府商谈十年之久,去过县政府,走过娄底,现在来长沙几天了,结果依然渺茫,叫我们如何安全的生存,生活,将来何去何从,谁来为农民做个主?
关于温塘镇支华6组煤矿采空区的回复
为支华村6组努力网友:
你反映的温塘镇支华6组煤矿采空区问题,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诉求中房屋、田土损坏的实际情况
2017年10月23日,丁数忠、丁德敏等人向镇经发办反映其田土房屋遭受损坏,对此我镇分管企业的人大主席刘祯辉带领镇经发办工作人员、国土部门工作人员和支华村村支两委负责人到现场实地查看,田土损坏问题,发现有2个地方的田块出现了一个直径约1.5米深约0.8米的凹陷孔。房屋损坏问题,通过对所在区域房屋进行鉴定,然后对照娄底市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矿山企业采矿活动损害地表及其附属物补偿规定》中房屋损害等级标准,暂时都处于留观(不修)等级标准。没有出现因地下开拓开采导致地面房屋开裂的现象,且与2012年原共升煤矿所标注的状态没有发生变化,更没有危房。
(二)历年来的处置情况
1、2010年支华村6组、10组村民反映要求矿方查看现场,镇经发办组织矿方和村支两委到现场进行了查看,房屋没有出现任何受损的痕迹。有部分田土有个别凹陷孔,当时以凹陷孔为中心辐射一定距离划定了区域,对区域内的田土进行了补偿。
2、2012年镇经发办组织矿方和村支两委对其房屋进行了受损程度普查标记,当时房屋没有到受到损害影响。为缓和企农关系我镇要求原共升煤矿对支华村6组和10组无偿的资助10万元,用于修建人畜饮水储水池一座,至今一直使用。
(三)现在的处置过程
1、进一步明确赔偿责任主体和范围。兴隆煤矿属于整合矿井,因该区域煤矿中深部煤炭资源进行了调整,支华村6组、10组村民强烈要求重新明确赔偿责任主体。2017年8月,镇经发办组织支华村6组、10组周边的兴华煤矿、兴隆煤矿、联合煤矿、珠溪煤矿等四矿的技术人员,通过井上下对照图,现场测量调查,更进一步的明确了各矿界赔偿责任范围,并在地表进行了标记。
2、2017年12月18日,刘祯辉带领农赔工作人员和支华村支两委人员现场踏界查看,对每一栋房屋进行了调查走访,现场查看完后交待村支两委要组织6组和10组召开户主会议,选出代表参加专题协调会议。
3、2018年1月4日上午,刘祯辉组织兴隆煤矿、支华村支两委和支华村6组、10组户主代表、镇农赔工作人员召开了专题协调会议,对村民代表所提出的五个具体问题一一做出了答复和安排:一是对房屋受损等级的确定,由镇经发办组织兴隆煤矿、支华村支两委和当事人通过现场查看,对照娄底市人民政府制订的《关于矿山企业采矿活动影响地表及其附属物补偿规定》中的房屋损害等级的标准,做出初步的等级评判,如双方有争议,申请具备资质的鉴定单位,就房屋的受损等级和计算标准做出鉴定,并以鉴定报告做为赔偿依据。二是对在2008年煤矿与组里已经达成协议的荒山一次性补偿7万元,因为当时支华村6组、10组村民内部分配方案有较大矛盾,导致矿方无法支付,现只要支华村6组、10组村民意见统一随时可以领取。三是关于田土出现的凹陷孔的问题,矿方态度鲜明接受政府的调处。四是对铜锣丘田块等的补偿,镇人民政府要求矿方按现行标准从2016年开始补偿。
(四)答复意见
2018年1月18日在省信访局专门就此事召开了由省市县镇信访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的协调会,会议对该案件中涉及的诉求进行了一一答复和详细安排。
1、我镇将严格按照此次协调会议精神落实,遵循依法依规、尊重事实,秉着有损必赔、有损才赔、无损不赔、谁损谁赔、损害到什么程度赔偿到什么程度的原则处置诉求。
2、要求支华村支两委十日内组织6组、10组召开户主会议对已经达成协议的荒山补偿款做出分配方案,尽快领取补偿款。
3、对出现凹陷孔的农田,依据娄底市的农赔政策和我镇其他矿井类似情况处置方式,拟在2018年3月由矿方和支华村支两委依法依规进行协商处理。
4、对房屋受损等级的确定,计划在2018年3月由镇经发办组织兴隆煤矿、支华村支两委和当事人通过现场查看,对照娄底市人民政府制订的《关于矿山企业采矿活动影响地表及其附属物补偿规定》中的房屋损害等级的标准,做出初步的评判等级,然后参照我镇其他煤矿类似的房屋补偿方式予以结算。如双方存在争议,申请具备资质的鉴定单位,就房屋的受损等级和计算标准做出鉴定报告,依据鉴定报告依法补偿。
如你等对以上答复意见有异议,可自收到本回复之日起30日内向新化县人民政府申请复查。
特此答复!
温塘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8日
2018-01-05 08:28: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