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湘潭吉利4s店恶意拖欠工资,员工讨薪无果

2018-9-10 19:52:32发布52次查看
标题:湘潭吉利4s店恶意拖欠全体员工两个月工资,至今没有兑现。
公司变更情况:湖南吉利汽车超市公司--湖南吉沃汽车公司--湖南吉越汽车公司
吉沃公司法人代表:吴振兴。(拖欠工资的当事人,吉沃最高领导,至今不见人影)
吉越公司法人代表:方文海。(现在的吉利汽车4s店法人代表。)
事件发酵:吉沃法人代表--吴振兴将吉利超市4s店仓库所有配件转卖给了吉越汽车4s店,并利用虚假承诺诓骗全体员工给他搬完所有配件到新店之后,拿钱跑路,不见踪影。
事件详细经过:
2016年四到五月份左右,吴振兴收购了原名为湖南吉利汽车超市的吉利4s店的所有股份,并且改名为吉沃汽车公司,公司变更之后吉沃并没有和全体员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公司和员工之间存在实际的劳动关系,吉沃公司也从六月份开始承担全体员工工资的发放,但就在7月份左右,吴振兴通知了全体员工,整个公司即将被吉越收购(吉越就是现在的吉利4s店),并且要求全体员工协助仓库搬家,马上将仓库的所有配件转移到位于九华示范区湘望路18号的吉越新吉利4s店,并且承诺:“只要你们把仓库的配件转移完,我就会发放工资”。(由于2016以来吉利4s店发放工资经常会拖几天,大家也就没放在心上,都以为搬完就会发放工资)直到8月初搬完配件十几天过后,公司依旧没有发放工资的意图,并且吴振兴也没有了踪影,交涉之后员工们才知道吴振兴想赖账,想用没有签订合同,公司的钱并不在他手上这些理由赖账。我们上报了劳动局,劳动局也一直没有动静,仿佛并没有发生。正当我们以为投诉无门的时候,9月份左右吴振兴竟然回来了,员工们当即围着他讨要说法,从下午一直围到黄昏,他一直推脱说我们应该找吉利超市讨要工资,但是公司从六月份开始已经是属于吉沃了,而且六月份的工资也是吉沃发的,公司已经从吉利超市交接给了吉沃,六月份的工资是吉沃发的,为什么7、8月份的工资反而要去找吉利超市?公司交接之后我们是帮吉沃做的事,再怎么讨要工资也要不到吉利超市头上去吧?后来吴振兴又说他在居委会还有一百五十万,可以拿出来发工资,我们又相信了他,第二天我们才知道我们又被骗了,那只是他的脱身之计,第二天起就在也没见到他人了。新的吉利4s店吉越也一直在忽悠员工,一直有两幅面孔,一个用来安抚员工,一个背地里用来狼狈为奸。刚开始也一直没有和员工签订合同,并且还说过想做就做,不想做明天就不用来了这种话,所有人为了拖欠的工资生生忍给了下来。后来有人走了之后公司才因为并没有走入正轨而开始签订合同。新公司推脱,老公司赖账,工资兑现遥遥无期。
个人感想:后来有人把湖南都市频道的记者请来采访了,新闻播报之后听说吉利高层震动,然而并没有什么用,估计吉利的补救措施都用在了怎么去平息这次新闻上了,工资依旧没兑现,吴振兴依旧逍遥法外,作为小小的老百姓在这种情况下不能留下吴振兴的人,既不能打他,也不能对他怎么样。实在是心有不甘。这就像是借钱和欠钱的两个人,欠钱的是爷,而借钱的人莫名的就成了孙子。没有谁的钱是天上掉的,更何况还是我得的。欠债还钱 ,天经地义,这不应该仅仅是一句话。
张桂枝律师:工资不容有拖欠 员工权益可维护一、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是违法行为,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1、劳动者的工资不得无故拖欠。
劳动部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中明确规定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
2、用人单位没有及时将工资付清给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6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时,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因此,用人单位未将未结工资支付给劳动者的,用人单位属于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劳动者遭遇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举报,要求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甚至可要求加付赔偿金。
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等违法行为的,劳动者可以依据《湖南省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办法》第29条之规定,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违法情形可以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全额支付劳动者应得工资;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的,用人单位还应当支付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赔偿金。
张桂枝,女,湖南衡阳人,湖南师范大学法学学士,湖南英萃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业务二部部长。
  自09年律师执业以来,专业致力于民商事领域的法律服务,法学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 擅长于包括婚姻家庭、人身损害赔偿、劳动争议、涉外婚姻、常年法律顾问等法律服务领域。
  执业理念:专业、开发、分享、同行。
  办公地点: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569号梅溪湖国际酒店四楼401室。
  联系电话:13875994249 网址: www.lawyeryingcui.com
这种人要在汽车行业除名,钉在汽车行业的耻辱柱上
2016-10-27 17:25:12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