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0月18日)从上午到下午,接连收到桃江交警的三条“温馨提示”:说我的车(湘hl6917)分别于7月8日、9月11日、9月25日在同一地点(桃花江大道1公里+100米)有交通违法行为。我经过交通违章网站查看得知,三次都是因为超速,从交通违法代码来看,处罚十分严重。违法受罚是罪有应得,但我想请问桃江交警部门的是:为什么发生在前后三个多月的三次不同交通违法行为,要到今天一天之内才告知车主呢?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九条 自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违法行为记录资料之日起的十日内,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记录内容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作为违法行为的证据。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的违法行为记录内容应当严格审核制度,完善审核程序。
第二十条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信息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后三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提供查询;并可以通过邮寄、发送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可以知道:交通违法行为应在记录之日起“十日内”录入系统,录入系统后“三日内”应告知车主。而桃江交警部门却在我第一次违章后三个多月才告知本人。如果你们能及时告知,后两次也许就可以避免。我违章应该受罚,那你们不按规定办事又该承担什么责任呢?请桃江交警部门告诉我!
也顺告开车的朋友,车不好开啊!请您千万小心!
直接汇报中央纪委监察部。智能手机,下载一个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软件就可以了。
我也是昨天中午收到了桃江交警的“温馨提示”,一看才知道是7月份的交通违规。违规报违规,千万莫违规。
我的根本就没发信息通知。靠自己查。执法也有问题同一地点有时处理有时不处理。
违章网上不是可以查? 可以通过邮寄、发送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没说必须呢
我老婆也于昨天收到了一个月以前的开车违章通知!我同意“维护教师形象”所述看法,请桃江交警给个说法!不然,我将继续声讨桃江交警的乱作为行为,以维护车主合法权益!
我也收到个七月份的违章,莫名其妙
只要是车辆信息绑定了手机号的车主在6.7 月份有违章行为的话 基本都是昨天才收到的信息 我收了3条
最早的一条违章还是是6.20的
桃江交警创收的法宝,及时通知,哪能抓拍到这么多的违章,现在法术越来越高明,都是双向偷拍,一台车辆也不放过!
桃江交警创收的法宝,及时通知,哪能抓拍到这么多的违章,现在法术越来越高明,都是双向偷拍,一台车辆也不放过!
我的也是一样,7月份的违章前几天才收到,其中肯定有猫腻。
确实是说“可以”,没说“必须”,但既然是发短信通知了,为什么不能做到及时发、及时提醒呢?非要拖了这么久,几次违章一天发呢?就不能把工作做得到位一些吗?让大家少违章呢?交通执法的目的不就是为了使大家更好地遵守交通规则吗?应该不是为了多得罚款吧?
网民朋友:
您的贴文“桃江县交警,为什么三个月前的交通违法今天才发信息给车主”已收悉,经调查,回复如下:
一、交警部门采集的交通违法信息通过审核后录入道路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公安专网),查处的交通违法信息由省交管局委托的湖南思达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的短信告知平台告知违法的车主。由于两个平台技术衔接问题,导致部分车主三个月前的交通违法到目前才收到告知短信。
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感谢桃江县公安局的及时回复,说明局领导对群众反映问题的高度重视,证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所取得的成效。读罢回复,我明白了如下问题:
一、短信没有及时告知,是两个平台的问题,跟桃江交警无关!
二、“可以”短信告知的言下之意是:也可以不用短信告知,车主要想及时了解自己的交通违法情况,得上网查询,不能依靠短信。“通过短信形式向车主告知车辆交通违法信息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服务人民群众的新举措”不可靠!
三、交警部门的设备、记录是准确无误的,告知的交通违法行为是毋庸置疑的!老老实实接受处罚吧!
四、好好遵守交通法规就什么麻烦也没有。
桃江交警队存在严重钓鱼执法问题。我在桃江同一地点违章很多次 我车只要到桃江就违章。活见鬼 穷疯了
这就是典型的官商勾结。益阳监控设备基本上是和商人合作,商人提供监控设备,交警队提供法律支持,然后坐地分赃。为什么三个月前的交通违法今天才发信息给车主你就应该知道是为什么了?
这个地方违章特别玄,
如果法律上谈到了执法部门,可以什么,但执法部门不能尽力做,那就是不作为;如果谈到“应当”,执法局部门没做,那就够成了“渎职罪”。请交警队严格按照法律办事。
不超速就是啊
2016-10-18 21:57: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