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干部胡作为社区群众怨声载道
反复举报不重视当地纪委敷衍了事
我们是攸县江桥街道办龙湖社区的组长、党员和群众代表,现向上级领导再次举报龙湖社区原主任龙琪林(党员)与现任龙湖社区代理书记王菊林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希望引起上级机关和领导的高度重视并予以严肃处理!
一,胆大妄为,侵吞扶贫建房专款
2014年,当时担任龙湖社区主任的龙琪林利用职务之便,从政府救助给龙湖社区田新组无房特困户朱国华(外号华仔,电话156*****801)的建房专款5.5万元中侵吞了1.5万元,2017年7月社区清帐打移交时才发现。2014年开始至今整整四年时间,修建的房屋地基上是荒草一片,房子无门无窗始终无法入住(见照片),况且朱国华为建房,自己东挪西借出资了2万8千元。
二,胡作非为,损群众利益不予赔偿
政府在龙湖社区的路面拓宽及硬化改造项目,王菊林不与老百姓商量,强行拆毁亭子组刘文章、桥边组刘冬蓉、刘祖凤、谢新国等10个组25户居民的围墙和杂屋,最长的有20多米,最少的也有10米。有的还贴了瓷砖。同一条道上相邻的西阁社区扩路时给百姓造成了损失的都给了补偿,但龙湖社区群众受损的补偿一分未得。
三、为所欲为,挥霍集体资金造假进行开支
王菊林大肆挥霍龙湖社区集体资金,在龙湖社区担任书记短短十个月,就挥霍社区集体资金十万余元,其中的一笔开支高达3.0229万元。其中1万多元用在了龙湖社区董家组朱社文的南杂店上购买“和气生财”香烟(收款收据号0240011-0240099共计89张)。这些本是违规开支,村帐办不准许做帐,但王菊林虚构龙湖社区修路降坡移土方开支了这3.0229万元,连这张三万多的发票的税钱都是从龙湖的集体资金里支付的。有次他在党员会上大言不惭地说:"我个人单独只用了龙湖集体8000元钱,其中给一个领导送礼送了3000元,另外5000元用于招待打点上级领导。"
四、混水摸鱼,重复做帐侵吞集体资金
2017年龙湖社区已经进了换届选举,产生了新的领导班子,但龙湖社区集体资金和各组集体资金共有300余万元没有移交给新产生的报帐员。王菊林重复做帐把九牛组已开具的108万元(实际被原社区书记刘正喜贪污,工业园管委会答应垫付)现金收据做了开支,又叫九牛组组长朱浩生开具一张收到这108万元的证明用于冲减前任报帐员龙琪林的开支,这样一来,不但刘正喜贪污这108万元看不出来了,甚至出现龙湖社区集体还要倒贴补给龙琪林私人2000多元的怪事!
王菊林因与龙琪林狼狈为奸,对龙琪林贪污政府救助特困户扶贫专款一案采取包瞒庇护,企图让龙琪林瞒天过海。
2017年9月,龙湖社区群众已经将两人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同年10月江桥街道办书记赵爱云和街道办纪检书记尹小林偕同派出所长以街道办党委名义到龙湖社区召开了会议,(到会包括24名村组长和48个党员共计72人参加),对龙湖社区群众的举报号称进行了公开答复:
1、对龙琪林侵吞的1.5万元扶贫专款,解释为是政府多拨部分,这笔钱由街道办收回。龙琪林不存在违纪违法行为。
2、对王菊林违规报账的问题,解释为前任社区书记刘正喜的问题。与王菊林无关。
3、对王菊林在党员大会上宣称的8000块钱使用问题,只字未提。
4、对王菊林108万重复做帐的问题,同样只字未提。
5、对参会人员的质疑以时间关系为由不予理睬。
龙湖社区百姓认为,这样答复实际是对违纪违法人员的一种包庇袒护,对群众的举报进行敷衍,因为从没有任何一名群众看到街道办纪委对举报内容进行过调查核实。
举报人:朱国华刘祖德陈少兰朱谷茂刘云江
龙琪林贪污的这一万五千元被赵爱云、尹小林收走之后,龙湖社区被迫垫付了一万五千元给承建人朱大成。社区代理书记王菊林更不用说党性原则,他连最起码的廉耻都不要了,前不久他公然对社区群众叫嚣:我吃了(即贪了),那是我的本事!诚如他所言,他贪了龙湖集体财产却安然无恙,这确实是他的本事!
王菊林书记违背党纪原则,不经党员群众大会通过,违背群众意愿,擅自启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的龙琪林为社区议事委员会主要成员,让其参与社区重大事情的决定并领取薪金。
王菊林书记违背党纪原则,不经党员群众大会通过,违背群众意愿,擅自启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的龙琪林为社区议事委员会主要成员,让其参与社区重大事情的决定并领取薪金。
2014年,龙湖社区老屋组居民朱端仔进行危房改造,本该补贴8千元,但当时的社区主任龙琪林只肯给5千元,并且还向朱端仔索要了5百元好处费,朱端仔实际只得到4千5百元危房改造补贴。龙琪林在任期内的贪污居民危房改造款还远不止这些,请上级逐笔核查。
每次看到如此新闻都心寒,基本百姓多么纯朴,都是以劳动光荣,但是那微薄辛苦的成果都被“不法之徒”给剥削了,何其哀哉~
这种肆意胆大妄为,侵吞人民的利益,必须曝光,让正义来审判!
基本人民劳动不易啊?如此书记“且行且珍惜”,不要等到冰凉“手铐脚链”,才“鼻涕眼泪”求原谅,那就悔之晚矣咯!
近几年国家大力扶贫攻坚,缩小贫富差距,建设农村社区奔小康,但是不要到了最后一公里就变味了!上面的政策我们是看到了国家的努力,但是不要到了下面执行就“乌烟瘴气”,希望管管吧,拜托了(•̥́ˍ•̀ू)
无房特困户朱国华修建了4年至今未完工的住房
无房特困户朱国华修建了4年至今未完工的住房
此所长与犯罪分子勾肩搭背,鱼肉百姓,理应加重惩罚!此公安局对内搞一团和气,毫无原则,理应加强追责!
看不下去了!百姓连基本住房都没保障,扶贫党员却拿着资金挥霍,自以为瞒天过海,没人管的了,还是希望上级部门调查核实!
贪赃枉法,百姓喊打,红网出征,为其发声!
龙湖社区原书记刘正喜在被开除党籍并被立案调查取保期间,向本县桃水镇一亲戚借款52万元,当时的龙湖社区主任龙琪林以龙湖社区名义为其担保,并在该借条上加盖了社区公章,龙琪林与刘正喜狼狈为奸到了这种地步!现该款已被刘正喜挥霍。
2018-05-06 12:20: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