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系湖南省株洲市茶陵县严塘镇梅田村,一;我村因2009年8月12日,在不知是国家共益林的情况下,将我村金银棚山场承包给刘奇贤老板造林,面积为1227亩,合同上规定在两年内造好林,到2012年山场内没有造一棵林,经我们村、支两委在林业局核查,才知道是公益林,后刘奇贤老板找到我们协商,同意每年支付我们2000元公益林管理费,可他2013年将补助款全部领走,没有支付我们一分钱。今年我村全体党员,干部和群众代表强烈要求终止合同,因为他违约在先。我们于是在2014年10月6日写了请示报告递给了茶陵县林业局森资办,请求森资办停发放今年公益林补助款给刘奇贤老板,没想到严塘镇林管站12月4日打电话填护林员表我们才知道,2014年的公益林补助款又全部拨给了刘奇贤老板,严塘镇林管站的领导回答我们说公益林补助款在10月份以前就拨下去了,难道9月份就全部下拨了公益林款吗?
二:茶陵县林业局既然认可我们村金银棚山场是公益林,从2000年至2012年这十几年的公益林款去哪了,我们追问了严塘镇林管站和茶陵县森资办,他们回答我们说,以前你们村没有名字,你们的山场划到别村里面了,补助款到别村去了,我们请求森资办帮我们在别村追回这十几年的补助款,而他们回答我们说追不回,既然知道划到别村了又为什么追不回呢?我们认为其原因:(1)是有意不告诉我们村金银棚山场是国家公益林,将面积全部划到别村,个别人而在别村中谋取私利。要不然每年的补助款都在茶陵县林业局下拨,又有什么追不回呢。(2)就是林业部门失职,不去实地核查,不到各村过问,只相信各别村,纸上谈兵,不负责任,才导之我村公益林山以前没有名字,这也是他们林业部门的过错啊,理所当然他们要在别村中追回我们村十几年的补助款啊,要求他们给我们村一个答复。
现届林业局领导正在积极热心的为我们在解决之中,我们相信 他们能把此问题处理好
网友“互微”,您好!
我局高度重视您所反映的问题,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是关于今年公益林补助发放时间的问题。根据《生态公益林保护建设为民办实事工作方案》(湘林资[2014]12号)及《关于做好2014年生态公益林保护建设指标任务分解的通知》(株林发[2014]12号)等文件要求,我县2014年公益林补偿资金已于今年9月5日全部下发。
二是关于2000年至2012年期间梅田村公益林补助款去向的问题。2011年林改前,在区划生态公益林时,双方村没有提出金银棚山场属于插花山,金银棚山场当时按照行政村界定划归在严塘镇湾里村范围内,因此,在发放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时,我局将公益林补偿资金按村行政界线全部发放至湾里村。2011年林改时,梅田村向我局反映该山场权属情况,经核实,我局已于当年进行了调整,将公益林补偿资金划归梅田村,并全部下发至该村。关于追回2011年前的公益林补偿资金的问题,经解释沟通,梅田村与湾里村村、支两委同意双方之间协议解决。
茶陵县林业局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日
2014-12-07 21:29: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