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求停建火葬场并拆迁天润园陵园报告
尊敬的领导:
韶山市杨林乡白翎村位于湘宁三县交界之处,现合并人口数为3000多人,水田2400多亩,仅有水库4座,其中大西塘水库为地势最高,灌溉面积最广的水库,一直以来担负着提供大西塘,塘堪上,围子湾,枞木塘、新塘组,新屋湾,竹赞塘、五亩冲等村民组的饮用水,生活用水及灌溉用水的重任,未建陵园以前堤内山清水秀,鸟语花香。堤外旱涝保收,鱼米飘香,不异桃源。
自2011年引进天润园陵园以来,园区内大兴土木,破坏植被,及将水库蓄水作为灌溉苗木用水和数百人的生活用水。往年春夏??时大西塘水库的水位都会将近到达泄洪口,现如今呢,水库水位在何处?将近最低水位!如果发生旱灾,堤下数千亩水稻怎么耕作,数千老百姓将何以为生?往年水库水质清澈见底,可以作为直接饮用水,现天润园的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往水库,严重污染水质,现水库内的水浑浊乌黑,变为一个超级粪池,散发阵阵异味。天润园成为千夫所指!在5月18日、19日乡干部上户调查时也有向上级反应,从《殡仪馆环境公共参与调查进展情况》中可以体现。
白翎村的老百姓向来与人为善,尽管天润园作出如此人人侧目之事,从无一人对其生产造成影响。风闻天润园将引进火葬场项目。善良的人们再也无法忍受!现提出以下诉求:
1、停止火葬场的建设,因为天润园地势占高,处于居民区上风口,距韶山市直线距离只有八公里且周边居民密集根本不适宜建火葬场。
2、??掉非法填埋水库尾巴头所建的荷花池和停车坪,恢复水库库容量。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殡葬管理条例》第二章殡葬设施管理第十条规定:
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
(一)耕地、林地;
(二)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
(三)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
(四)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
前款规定区域内现有的坟墓,除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墓地予以保留外,应当限期迁移或者深埋,不留坟头。
现天润园违法建在大西塘水库附近及白翎村数千居民的水源上游。并非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墓地,请上级批准,将区域内现有的坟墓,限期迁移,不留坟头。
4、根据谁污染,谁治理原则,要求天润园恢复园区植被。治理水库水质,使水库水质重新达到直接饮用水标准。
5、在未完成治理???迁移前不可再将外地游客邀入园区内造成更大污染。
上述事项敬请各位领导干部亲临现场视察指导工作,对这种践踏广大老百姓利益的排污企业予以查封。
金山银山,不如绿水青山!
建设美丽韶山,从查封天润园做起!
此致
敬礼
白翎村村民代表
2018-5-29
陵园建完搞得周边环境乌烟瘴气,还要搞个火葬场殡仪馆,那整个白翎给人的感觉就阴森森了。估计以后白翎村的孩子都讨不到老婆了,人家一听村里有个火葬场,谁还嫁过来?每天灵车开进开车,纸钱满天飞,心情能好?天天火化开工,有毒气体到处飘,几个人扛得住?想想也是后患无穷危害四方的事情,为什么村领导会同意,市领导会同意?跟陵园的老板有没有关系?希望上一级领导部分听得呼声,积极调查取证,还白翎村人一个绿水青山。
韶山本来就达不到建火葬场的条件、更何况在人口如此密集的地方、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是利益驱使还是为官不正
大力支持😁!!!!!!要杜绝天润园的这种伤天害理的行为
农民辛辛苦苦一辈子攒点钱盖几间房,政府一句话就要在旁边修火葬场,这些当官的是用屁股在想事么?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你们这是在造福吗?这是在造孽啊!
2018-06-07 20:4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