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烈要求尽 快 处理责任田被村支书侵占的报告
尊敬的领导:
我叫陆居君,男,今年53岁,系湖南省绥宁县乐安乡大团村村民。联系电话:13868315389。
我家有处承包责任田,坐落在本村字形 ,面积1.49亩。2000年业主葛芝煌、王爱林兴办永泰木制板厂租用我家此责任田,同时还租用了本村村民周仲瑞的责任田,葛芝煌与责任田户主签订了租赁合同并办理了临时用地手续,合同规定了年限、年租和解除租赁关系后负责恢复成田的要求。
我原在乐安乡政府计生办工作,被乡政府无故辞退后到浙江温州打工十多年,每年只有春节回家一次。2015年春节我 虑到自己年纪已大,家居的四排三间木结构旧房子已经成了危房,加上地处悬崖峭壁,既不安安全又不方便,我已向乡政府申请要求拆除建在本村字形 我家责任田里的永泰厂房,要求终止与永泰制板厂的终止租赁合同,并告知了黄进文等人。因为永泰制板厂业主已变更为黄进文等人,我多次与黄进文等人协商,要求退还原来由葛芝煌租用的责任田一事一直无果。也下达了限期拆除厂房的通知。
2016年以来我多次向乐安乡人民政府报告,请求乡政府调解处理,乡政府多次出面调解,要求黄进文一个月内拆除厂房,搬出木料,腾出土地(5月30日前)退还我耕地。但是黄进文等人总是拖着不搬木料,厂房不拆,界址不请,至今仍占用着我家的责任田,害得我家有田不能种,有地不能建房子。
综上所述:我与永泰制板厂原业主有三年租赁合同,双方存在租赁关系,现在该厂业主已变更为黄进文等人,葛芝煌没有告知责任田户主陆居君,也没有办理临时用地手续,责任田户主与黄进文等人不存在合同关系应属于违法占地。黄进文身为大团村党支部书记明显侵权,偷费漏税,对 组织,违纪违法。连乡政府都无 奈何,当地一霸。这一行为严重侵害了老百姓的合法权益,给党和政府的形象造成了负面影响,给社会造成了不安定因素。希望党和政府明察秋毫,立即制止黄进文等人的侵权行为,追讨国土有关费用,还原土地原貌,将占有的违法耕地退还给责任田的户主并赔偿损失。希望上级政府部门尽 处理,督办到位。确保人民群众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政令畅通,党风明显好转,社会安定。
报告人:陆居君
2016年7月2日
附:非法占土地二丘1.49,一丘0.7亩,一丘0.8亩
中央,省委都在从严治党反腐倡廉,但县以下基层总是忽悠百姓,根本不当回事!支持楼主坚持正义继续举报!
2016-07-17 11:2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