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霸占毛坡组集体山林35年之久
难道无法可依吗?
此事发生在湖南省张家界市桑植县八大公山镇云合村。
此人名叫廖明斋,他1925年出生,生育六子一女,到国家单位上班有两子,四个共产党员,三个退伍军人,其他条件在农村都很好,他是现云合村洞坎组人,1964年苗子垭公社时期,因从5个大队抽出20余人,在云合大队上毛坡生产队成立林业育苗基地,面积约400亩左右,由廖明斋任场长,直到1979年解散,这20余人基本都已回本村组,然而廖明斋等3人至今仍霸占毛坡组的山林仍不归还,并进行瓜分,还享有每年每亩14元生态林补偿款收益,并于2009年办理林权登记证,还将该此林地里的用材林年年砍伐出售获利,任何人都不敢吭声,上毛坡组的村民敢怒不敢言。
究其原因是因为廖明斋一贯争强好胜,加之有两个儿子当官,另有一位儿子名叫廖彬权任村书记多年,拉拢腐败,与乡镇有关部门干部串通一气,共同浸蚀上毛坡组村民的共同利益,利用其林场的名义套取国家的巨额资金,并将林场的原始森林全部砍伐出售获利巨资,廖明斋的行为与其子廖彬权的行为完成就是一种地痞地霸亚势力的行为,他为所欲为,欺上瞒下,视国家法律当儿戏,视人民利益于不顾。恳请上级政府主管部门,依法督促并解决处理此事,另恳请新闻网络媒体为民伸张正义,依法监督,揭露事实真相,并给予毛坡组村民一个公道为谢。
桑植县八大公山镇云合村村民代表:余元佳
联系电话:13574414498
二0一八年五月十八日
余元佳同志,你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镇政府已经获悉。廖明斋于2009年已获得林权登记证,故享受生态林补偿是他的合法权益,至于您说他2009年之前是占用林地,您可向县林业局反应,调查核实。对于您说廖套取国家资金,请将相关证据交至镇政府,我们将依法依规处理。
八大公山党政办
余元佳同志:
您好!
您于2018年5月18日08:28:30,通过红网《百姓呼声》反映的《桑植县云合村村干部霸占毛坡组集体山林35年之久,难道无法可依吗?》。八大公山镇党政办于2018年5月18日20:15:38予以回复;您所反映的问题,早在2010年6月3日,原细砂坪乡人民政府进行了调查、处理并答复,《关于余兴民要求处理乡有云合林场等信访事项的答复意见书》见附件;2011年10月31日,《桑植县林业局关于细砂坪乡云合村村民余兴明、余元家、李高成等人<请求将原集体山林划归农户管理的报告>的信访及事项答复意见书》见附件;湖南省桑植县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6)湘0822行初58号,见附件;均作出了答复与裁定。您于2018年5月18日08:28:30反映的问题,属于同一问题,林业局按照《湖南省信访条例》及相关的法律规定不再受理。谢谢您对林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桑植县林业局
2018年5月22日
上述答复的各位领导:
您好,根据1979年、1984年、2007年、2008年、2009年、2012年等年度的国家法律法规,历届就职人员实施的主措方案,你们的回复,在我上毛坡组是落实的不切合实际得。
云合村余元家
2018-05-18 08:2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