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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禾县松家村李志宏骗取国家教育津贴补助真牛

2018-9-8 9:53:30发布24次查看
嘉禾珠泉镇松家村村官李志宏利用职务之便,跑官买官敬官,做假信息资料,捏造其成为一位育教五年之久的民办代课老师,去享受国家每年每月的教育津贴补助款!事实不成在,(可与本村百姓退休村干部及退岗教师查证)!请领导彻查,严肃追查有关当事人的责任,解除李志宏假信息资格教师津贴补助款。并追究弄虚作假责任!
官官相喂,严肃追查审批审核相关人员。
弄虚作假,事实根本不存在的,应该要严厉追查,这样如果没有官职上的亲戚朋友的农民,那就不用做人了啊 ,希望有关部门要严厉追查下去,
  2015年9月11日,我局收悉关于群众反映“嘉禾县松家村李志宏骗取国家教育津贴补助真牛”的交办件。现将有关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一、李志宏申报“原中小学民办教师(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的基本情况
按湘政办发〔2014〕101号文件精神,我县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和申请工作于2014年12月15—17日进行。李志宏作为代课教师对象于12月15日向珠泉镇松家村村民居委会上交了《补助申请表》并附上证明人欧阳焕先、李灶德、李满女、胡久福等四人的证明材料和证明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的联系电话。李志宏申请1978年6月至1983年8月在松家小学任教教龄为5年。村民委员会负责人李金良签了字,认定为“属实”,同日,珠泉镇莲荷中心学校进行了认定审核,负责人李学飞签字认定为“属实”。12月23日,珠泉镇人民政府进行了审核,认定李志宏曾在松家小学任教从事代课教师,教龄为五年。2014年12月26日—30日,乡镇初审情况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接到群众举报。
2015年元月1日—20日县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县计生委等五部门进行了审核,认定李志宏代课教师的时间为1978年9月—1983年7月,教龄累计为5年,并于2015年元月26日—31日在镇政府、行政村及莲荷中心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接到群众举报。
2015年4月10日我县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申请情况报省、市审批。2015年5月10日已获省市批准。李志宏代课教师教龄为5年。其补助标准为每月60元,从2023年7月起领起生活困难补助。
二、调查情况
2015年9月11日我局接到“网络舆情交办卡”后,黄志平局长、李学斌副局长立即作出批示,成立了专项工作组进行了调查,经实地走访松家村村民,群众反映李志宏是代课教师,具体教了几年不清楚;经查阅,松家学校、莲荷中心校、教育局现存档案资料有关李志宏任代课教任教情况无记录。调查组联系了李志宏申请材料的证明人胡久福、李灶德、李满女分别进行谈话核实,他(她)们一致认为李志宏担任代课教师一事属实,具体任教了几年记不清。
调查组最后找了李志宏本人谈话,据他本人回忆,担任代课教师是事实。但任教年限不够5年,是4年半。
三、处理意见
调查组认为有关李志宏1978年9月—1983年7月期间担任代课教师一事属实,由于时间跨度30多年,二是档案资料记载无;三是证明人记忆认定也模糊;四是李志宏本人认为教龄5年整不实。因此调查组综合以上意见认定李志宏教龄不足5年;按补助标准每月生活困难补助费为40元。此意见上报到人社部门,认定李志宏原民办教师(代课教师)的生活困难补助为每月40元。
嘉禾县教育局
2015年9月18日
天方夜谭,他在松家小学1978年到1983年教过书,请问他教过谁?1978年我刚启蒙入学,老师是唐日圣,李灶德,李井德!
他教过书的话,猪都会爬时了!为什么查阅档案无记载,还可认定育教四年?不可思议,奇葩!
各位领导这个结果不属实。既然说学区里都没有档案记载这个可能吗,还有像胡久福那个时候根本没有在松家村教过书,还有李满女三十几年前她还是在穿开裆裤能记得这些吗、而且这些证明人都是老师不可能记忆不到的啊、这些事实就可以表明李志宏是根本没有教过书的,这是他官官相应伪造的事实。收买这几个老师合伙录的口供。。希望有关部门严厉查实,不要随意出个证明就蒙骗过关,给村民一个真实的答复,不要有关系就可以无非作为。真正在松家村有教过书的老教师只有李井德。李灶德。李昌平,唐日圣这几个。
各位领导你们调查的结果纯属是不真实,我是一名五十年代出生的人,在村里五六十年了从来都没有见过他代过课这个事,至于松家村有代过课的是王绍女同志,但她也是在九几年的时候代的,至于李志宏是根本没有这回事。像楼上这位仁兄所说的都是属实,纯是事实,李志宏在村里都是一手遮天,官官相应,他只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已为非作歹,村民们都不敢得罪他。像这样的村官能对村里有什么用,希望有关部门能实事求是为民为国作出真实的服务,不要弄虚作假。谢谢
2015-09-07 16:3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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