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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县移民局:桃坑乡移民安置补偿问题为何“一乡二制”?

2018-9-8 1:23:03发布28次查看
我是湖南省茶陵县城关镇居民,以前是桃坑乡村民,86年顶父亲的职进城,现在是下岗失业工人。我家在桃坑乡坑口村(现在是洮水水库淹没区)有5厢正屋,4厢是登记在我母亲名下,1厢在我哥名下;房屋有2厢是我父母72年建的,有2厢是我和哥83年建的,建房的一砖一瓦,砂,石,木材多是我和我哥花了2年时间亲手建的,有1厢是我哥后来建的。因我母亲早逝,是我父亲主持分的家,我哥哥分了2厢房屋,我弟弟分了2厢房屋,因我顶了父亲的职就分了1厢房屋。移民局工作组来我家测量房屋时我父亲就和测量的同志说明了情况,因我没有生产资料补偿就把我1厢房屋补偿挂靠在我弟弟名下。左邻右居,全组全村的人多知道我家的情况,有我们家兄弟的分房契书,有村委会还给我出具了书面证明,我交给移民局的材料里面有书面证明。 我于2000年开始向茶陵县移民局反映我的移民安置补偿问题,茶陵县移民局吴明波同志对我的情况很清楚。多次向省长市长信箱中反映我的情况,茶陵县移民局给我的答复是“ 罗运南系湖南省茶陵县城关镇人,共三兄弟。其兄长罗运湖、弟弟罗运华一直居住在桃坑乡,系洮水水库移民。其本人于1986年顶父亲罗三阳职,在茶陵县电石厂上班。2003年,后因工厂改制而下岗并签订了改制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协议书。
据调查,其本人长期居住在城关镇。其父亲在库区淹没的房产分别登记在母亲邱芬梅和兄长罗运湖名下。
二、主要诉求 1、要求到县城安置点安排二厢宅基地。 2、要求享受移民搬迁等相关补偿。 三、政策解释 根据《洮水水库淹没处理及移民安置实施细则》(茶政发[2005]9号)文件第八条规定:库区淹没影响区的人口严格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计算为移民人口:1、已在非淹没区或非影响区落户,无正当理由迁入的人员; 2、现户口关系在淹没区或影响区,但在淹没影响区或影响区内无生产资料、无私人产权房屋的投靠(挂靠)回寄或临时居住人员; 根据这一规定罗运南不符合计算为移民人口。因此其提出的有关诉求不符合移民政策,无法在政策上给予解决 ”。 我想请问下茶陵县移民局法律什么时候给予了你们剥夺我财产继承权?我父母什么时候告诉了你们我家的房子我没份?我交给茶陵县移民局的材料说得很情楚 我家在桃坑乡坑口村(洮水在水库淹没区)有5厢正屋,4厢是登记在我母亲名下,1厢在我哥名下,登记在我哥名下的只有一厢,还有4厢是我们三兄弟的共有材产。再说 像我情况一样把房屋补偿挂靠在亲人名下的移民户有好多,他们早已解决了补偿问题就我的没解决。我想请问移民局:大陆和香港才是一国二制,难道桃坑乡也是“一乡二制”?为什么他们多已解决就我的不能解决呢?茶陵县人民政府有文件,大概内容是“凡是茶陵县国有企业下岗的以前户口是桃坑乡的,享受三通一平安置费4250元”。 我要诉求的问题之一:我有房屋在淹没区,房屋产权挂靠在亲人名下,你们就得给我相关的正常补偿。我要诉求的问题之二:根据茶陵县人民政府文件“凡是茶陵县内国有企业下岗的,以前户口是桃坑乡的,享受三通一平安置费4250元”。 我的材料和情况说得很情楚了,每次茶陵县移民局多是答非所问,拿条条框框压人。
茶陵县移民局每次给我的回复多是答非所问,我有我们家兄弟的分房契书,有村委会给我出具了书面证明,有我父亲证明,你们怎么就说我没房产呢?茶陵县人民政府有文件,大概内容是“凡是茶陵县国有企业下岗的以前户口是桃坑乡的,享受三通一平安置费4250元”。在几次上访信答复里面你们只字不题,是茶陵县人民政府没这个文件,还是文件失效了?
我在湖南省长信箱hn20139q048814fp19 信件中茶陵移民局也是给我答非所问推诿、敷衍。2013年4月份18日(也就是上访信件转到茶陵县移民局第三天)茶陵县移民局宁文明付局长打电话给我说:在(省长信箱回复栏)的回复是错误的但没办法更改,要我到移民局当面谈”。4月27日我到移民局把我的情况再说了一篇,移民局要我把我的材料和证明交上去(早几年我就把我的材料交给茶陵县移民局的安置股吴明波同志了)。5月11日我把相关材料交给了移民局,7月29日我到移民局问我的问题什么时候能答复,移民局说没哪么快。几年多过了,到现在移民局还在给我推诿、敷衍。而茶陵县信访局根据移民局的错误答复不再受理我的上访信件。请尊敬的领导主持公正,是我的诉求能够早日答复。谢谢!
湖南省茶陵县城关镇居民罗运南
联系电话15873320079
网友“罗运南”,您好!
罗运南系湖南省茶陵县城关镇人,共三兄弟。其本人于1986年顶父亲职,在茶陵县电石厂上班。后因工厂改制而下岗并签订了改制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协议书。据调查,其兄长和弟弟一直居住在桃坑乡,系洮水水库移民;其本人长期居住在城关镇。其父亲在库区淹没的房产分别登记在其母亲和兄长名下,房屋等实物指标补偿款均已按有关补偿标准发放到位。
根据《洮水水库库区移民有关问题处理办法》尊敬的领导你好,感谢移民局的回复。但是移民局的回复完全是答非所问,断章取义。我在前面说得很清楚了我家在桃坑乡坑口村(现在是洮水水库淹没区)有5厢正屋,4厢是登记在我母亲名下,1厢在我哥名下;房屋有2厢是我父母72年建的,有2厢是我和哥83年建的,建房的一砖一瓦,砂,石,木材多是我和我哥花了2年时间亲手建的,有1厢是我哥后来建的。因我母亲早逝,是我父亲主持分的家,我哥哥分了2厢房屋,我弟弟分了2厢房屋,因我顶了父亲的职就分了1厢房屋。移民局工作组来我家测量房屋时我父亲就和测量的同志说明了情况,村委会还给我出具了书面证明,茶陵县移民局工作组出具了书面证明,有我们家兄弟分家协议,你们怎么说我家的房屋我就没份了呢。你们说我犯法了难道犯法了,准得要有法律依据吧。房屋补偿你们是给了我,但基地补偿你们一直还落实。我每次在茶陵县移民局反映我有问题,你们总是推诿、敷衍的说“要我再等等,还在研究,下次再说”。而在网上反映问题你们就是答非所问。2013年4月,我在 湖南省长信箱hn20139q048814fp19 信中反映我的问题,现在一直还在处理中。2013年4月份18日(也就是上访信件转到茶陵县移民局第三天)茶陵县移民局宁文明付局长打电话给我说:在(省长信箱回复栏)的回复是错误的但没办法更改,要我到移民局当面谈”。4月27日我到移民局把我的情况再说了一篇,移民局要我把我的材料和证明交上去(早几年我就把我的材料交给茶陵县移民局的安置股吴明波同志了)。5月11日我把相关材料交给了移民局,7月29日我到移民局问我的问题什么时候能答复,移民局说没哪么快。几年多过了,茶陵县移民局在网上回复就是答非所问断章取义,到移民局反映问题就给我推诿、敷衍。
茶陵县人民政府有文件,内容是“凡是茶陵县国有企业下岗的以前户口是桃坑乡的,享受三通一平安置费4250元”文件说得很清楚,你们就是推诿、敷衍。既然是国有企业下岗工人,就不存在农业户口了吧。可茶陵县移民局就是把不适宜我这类移民的文件强加上我上面来。
像我这种情况一样把房屋补偿挂靠在亲人名下的移民户有好多,他们早已解决了补偿问题就我的没解决。我想请问移民局:为什么他们多已解决就我的不能解决呢
2015-09-15 14:3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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