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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东县沤江镇东华社区困苦居民请求政府救助

2018-9-8 1:18:00发布36次查看
尊敬的各位领导:
你们好!
我叫黄守宏(患精神分裂症十七年),母亲李佑香(现年68岁,身患多重残疾和多种重病),姐姐黄守全,及另有一尚在小学读书的外甥女,家住湖南省桂东县沤江镇东华社区菜一组,一家四口人为农转非居民,无固定职业和稳定收入。(母亲和我十多年以来即巳无自我谋生能力,因经济受限,没能力购买任何保险。)
我自2000年11月在当地建筑工地淋大雨后,突患精神病,2003年尚未成家的姐姐筹集钱款送我到郴州精神病医院住院数月治疗后,医院鉴定康复出了院后我的精神状况基本处于正常,但未曾外出独立谋生,2013年不幸的是我被当地一不满18岁男青年的摩托车撞飞几米,摔伤脑袋后,精神病病情突发作加重,再加上2016年8月23曰晨我家位于东街187号的土坯房倒塌数间无法居住,生存环境质量急骤下降,一家四口分居三处,而此时又适逢母亲双目失明,而我因行为不受控制,恋家不肯离开老房子,故一直居住在倒塌的土坯房中。(全家因农转非户口享受不到相关的任何扶贫政策,再加上姐姐独力难支破家无钱建房、买房及政府因我是精神病人拒批廉租房申请,及租不到房给我和病母住。县政府说我家位于城中心规划区,又不准建房。)房子倒塌后,姐姐历经一年多,遍求政府各级领导及多个相关部门无果后,我的病情更加严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长期游走在大街小巷、失语、无法沟通、神智不清、冷暖饥饱不知、大小便失禁、一年多未洗头洗澡换衣服、浑身恶臭难闻、且多次暴力殴打姐姐和母亲、摔坏家中生活用品,被逼无奈,在家中温饱都不能解决的情况下,母亲和姐都身患多重重病无钱医治之际,2017.9.6日姐姐东拼西凑筹借了部分钱,在苦苦求助政府相关机构后,方由社区居委会和派出所及看守所派隔离车协助姐姐将我强制绑送到郴州精神病医院去治病,因每月近万元的住院护理治疗费(姐姐因要照顾老弱病残,除老母和我共有580元/月低保外,现整个家庭一年多无其它任何收入),目前医生尚无法确定要治疗多长时间能治愈,如治到有所好转(能生活自理),此后该病也要靠药物长期控制病情。如此家境,后续治病,难以为继。
面对如此困境,姐姐从未将老母和我推向社会和政府,房子倒塌前,也从未向政府和个人求助借款,但现在的我们一家处于走投无路、山穷水尽、尴尬拮据的境地,万般无奈之际,希望政府伸出援助友爱之手拉我们全家一把,让倍受病痛折磨的我能继续接受治疗,助我康复!及有个蜗居之处!特咨询有何政策可以帮助我们,以度过目前的艰难时日,把我们从水深火热之中救出。我深信政府会给我们解决实际困难,解决我们的生活危机,向我们伸出援助之手,我们全家期待着您们的佳音!感谢你们的大恩大德!
此致敬礼!
申请人:黄守宏(黄守全姐代笔)
申请日期:2017.9.22日
2017年10月10日我镇接到关于黄守宏关于“解决倒塌土坯房住房问题和治疗精神病费用全额报销”一事的申请书,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进行调查处理,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黄守宏是东华社区菜一组居民,患有精神分裂症,家庭人口2人,黄守宏及母亲李佑香2人属城镇二类低保,每个月可领取低保资金580元。
1、“关于解决倒塌土坯房住房问题” 的问题。根据桂东县农村土坯房改造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对县城中心城区规划控制区范围内的土坯房,按照棚户区改造政策,采取货币安置或公寓安置方式进行安置后,拆除土坯房。
2、“关于治疗精神病费用全额报销的”的问题。根据黄守宏家的实际情况,县政府相关部门已承诺报销黄守宏在住院期间医疗费用,只是要按相关部门的规定办好手续才能报账。
感谢您对我镇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希望您继续支持和关心我镇的工作。
沤江镇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10日
2017-09-28 00: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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