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隆回县北山镇竹元村村民,我村村支书在危房改建补贴及房屋改建等事件中严重违法违规:
例1:如本村有人房屋改建需村支书签字,村支书就会以各种原由不签,但给钱贿赂后,就一切问题都好解决!
例2:如危房改建政府补贴壹万元,村民只能拿到陆仟元,同时本村给谁补贴由村支书确定。
例3:本村公共道路卖给个人(我只想弱弱地问一句:村支书是否可以私自买卖本村土地)
例4:在本村绝大多数人不知情及其所卖费,用本村公共良田卖给个人。
例5:在旧房前的空地建新房时,只因没给好处费,村支书(陈家(音译)文)便指使他人(本村若干村民)去人家家里闹事,要求别人无偿拆掉旧房屋让三米宽给后面的村民建通车马路。注:以前房子旁边并无道路,只是在旧房建设时无偿让出两米以方便后面的村民走路。
这个举报村支书的人是狗娘养的,给人家留马路是天经地义的,旧宅基地都是集体的,让路有何不可。
2016-06-20 10: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