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城区进行非机动车管制,提一点意见。请交警部门彻底清除非机动车道到上的违法停靠的小车,保证非机动车可以正常进入非机动车专用车道。如这一情况:非机动车因为小车堵住前方唯一的非机动车道口,(车上无车主)无法进入专用车道,被迫进入机动车道行驶,恰好遇遇执行公务的交警,非机动车不在其专用车道而被处罚。此时交警并不会理采这一客观原因。作为非机动车驾驶员难道飞过去吗?毕竟只是车不是飞机,此时和交警讲道理,交警也只会对两者都进行处罚。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先回复如下:
设置专用车道是公安交警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在充分考虑了城区非机动车交通流量情况下,为改善机动车道内摩托车、电动车混行现状,按照各行其道的原则,对城区交通组织进行优化的一项措施。为加强专用车道内乱停交通违法的整治,市交警支队自2017年10月起抽调了支队特勤大队全队警力投入专项工作,截止今年3月,已累计查处专用车道内乱停交通违法4500余起,总体来说,对于专用车道的违停整治力度还是很大的。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同城三创”部署,交警部门已拟定了城区摩托车、电动车集中整治行动,专用车道违停整治已纳入整治重点,支队将采取月考核、周通报的形式,加强整治工作的督导考核,确保专用车道良好通行环境。
关于网民朋友反映的专用车道内有违法停靠车辆阻挡行驶路线,造成摩托车、电动车进入机动车道行驶是否处罚的问题,《行政处罚法》有明确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怀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8年4月9日
2018-03-23 14:0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