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位普通的摩托车驾驶员,2017年12月8日,上午10点18分左右,在市体育馆附近的机动车道上正常行驶,被怀化市交警支队特勤大队的民警拦截,要求我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我把相关合法证照交给民警,他看了后就叫我去一辆警车那边接收处理,警车里的民警给我开出了罚单,罚单的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7条。可是我当时没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7条啊!罚单上虽然注明我可以进行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我是一个工薪阶层,工作从早忙到晚,哪有时间去跑这些法律程序?这个罚款我会去交,但我得向怀化交警支队特勤大队的有些民警提一下我的意见:在交警或者其他岗位上都要有职业操守,要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人民给您的权力是要你保护人民和爱护人民,而不是要你去欺负弱者!
说谎是一大耻辱,全民不说谎好
是不是你没有走摩托车专用车道?如果是这样罚你没错。
2017-12-09 09:4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