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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南湖主体及周边水域综合治理项目招标的猫腻

2018-9-7 7:21:36发布61次查看
岳阳市南湖主体及周边水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招标内幕及其中的猫腻
尊敬的湖南省纪委领导
岳阳市纪委领导:
2016年10月10日,岳阳南湖新区主持对南湖主体及周边水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进行了所谓的招标评标程序。当天下午南湖新区管委会邀请所谓专家组对参加投标的18家单位(其中有几家是上市公司)的资质和治理方案进行评标,评标的结果是:三家单位因没有水治理业绩和治理经验,不符合投标资格被淘汰。三家是没有治理业绩和治理经验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第三款第2条规定:投标人具有省级及省级以上科研机构或国家级科研人材被淘汰,有6家单位是因为没有响应招标文件中具有第三款第2条第4小点规定: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科研机构或国家级科研人材,被否定。剩下6家单位入围。请领导们思考一下,在当今时代水质治理已经不是什么科研难题,请问是有已成熟的实践经验重要还是徒有空衔重要。
当时被否的9家单位代表在现场都感到莫名奇妙。因大家认为招标文件第三款第2条第4小点这个条款不是致命要求。该要求当时设置文字比较模糊,没有特别约定条件。特别是这9家公司领到招标文件后,都通过面对面或电话向岳阳市国鼎招标代理所的负责人戴经理咨询过关于第三款第2条第4小点定义,他都是含糊其词,要不干脆避而不答。
最耐人寻味的是成都大开公司参与南湖水质治理五年。明明有目共睹的效果。却以没有治理经验否决。就这样9家有技术,有实力的投标单位被阻于投标门槛之外了。
后来经过各途径求证了解,能入围的6家单位都是技术实力及规模远不及被否的9家投标单位的公司。招投标文件明明规定参加投标的企业应提供该企业三年的财务报表和治理案例。但己入围的大湖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居然是2015年11月份才成立的,竞然堂而皇之的入了围,试问哪来三年的财务报表和多年水治理经验呢?据知情人透露,这家公司是市委一有特权领导介绍参与招标的单位。
上海水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只是一家注册资金800万的私营企业。它能够有省级以上科研机构或国家级科研人才吗?招标法明文规定参与投标的单位不能参与超过该公司注册资金五倍的投标(本次招标的标的是4500万元),领导们请思考这家公司是怎样入围的。据知情人透露入围的几家公司与一位方姓和金姓的老板有关。这二位老板和南湖新区的主要领导有千丝万缕的关系。
根据上述情况的反思,难怪在招标前不久南湖新区采购办临时把管委会集体甄选好了的招标公司更换了。本来招标文件已经在网上发布了,又临时突然增加了第三款第二条规定:“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科研机或国家级科研人才,”的内容。这不是设立门槛为某些单位量身订制条件吗?
更可怕的是某些领导为了一己私利达到内部交易的个人目的。临时更换招标代理公司。故意设立门款l 为个别单位量身定做条件,首先就设制了预谋方案来达到目的。这次招标方案和程序是这样的:由南湖新区管委会以招标的名义请所谓的专家对参与投标单位的资格及治理方案进行评审。抽出5家单位入围,再进行竞争性谈判。领导们想一想,这整套招标程序的安排不就是为当权者随时都可以人为操纵做好铺垫吗?首先是借招标资格预审这套程序来排除异已,保留当权者有意关照的单位,然后所谓的竟争性谈判不就是当权者想让谁中标就是谁中标吗?
尊敬的领导,我们所反映的情况绝不是空穴来风,我们所陈述的事情必然有相对应的事实呈现。请上级领导明察。综上所述,可以看到在当今法制社会,中央三令五申的强调国家干部应公平公正,廉洁自律。仍有某些人无法无天,为一已私利,徇私枉法,无视法律的尊严,活生生的上演这么一幕这样的勾当,可想而之南湖新区管委会个别当权者与入围单位之间必有勾连,怎么不让人心寒呢?招投标本来是一个公正、公开透明,公平参与的事情。却被暗箱操作,难道不有失公允吗?被某些人践踏了法律的尊严。变成了达到私人目的的工具。在这里我们强烈请求湖南省纪委、岳阳市纪委对此事件深入调查。严肃处理 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的个别害群之马,还这次招投标环境一个公道。尊敬的领导,我们所反映的情况绝不是空穴来风,我们所陈述的事情必然有相对应的事实呈现。请上级领导明察。综上所述,可以看到在当今法制社会,中央三令五申的强调国家干部应公平公正,廉洁自律。仍有某些人无法无天,为一已私利,徇私枉法,无视法律的尊严,活生生的上演这么一幕这样的勾当,可想而之南湖新区管委会个另当权者与入围单位之间必有勾连,怎么不让人心寒呢?招投标本来是一个公正、公开透明,公平参与的事情。却暗箱操作,难道不有失公允吗?被某些人践踏了法律的尊严。变成了达到私人目的的工具。在这里我们强烈请求岳阳市纪委对此事件深入调查。严肃查处理 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的个别害群之马,还招投标系统一片净土,还本次环境招投标一个公道!还南湖净水、还岳阳晴天。
联名单位:参与本项招投标的所有相关单位
时间:2016年10月13日
资质审查大部分都是审查这些头衔。没有实战经验何以获得相应的头衔?
当前形式下,竟然还有如此官员,我看真要揭揭南湖新区这盖子了。
  关于对岳阳红网《岳阳市南湖主体及周边水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招标内幕及其中的猫腻》的说明
各网友:
岳阳南湖新区南湖主体及周边水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于2016年9月22日在湖南岳阳政府采购网上发出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公告,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依据公告的规定接受潜在投标单位的报名,按公告的规定于2016年10月10日,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了岳阳南湖新区主持对南湖主体及周边水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的开标评标会议。
因岳阳市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中环保类专家数量有限,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向岳阳市财政局申请本项目自行选定技术评审专家的报告,市财政局以岳财函[2016]73号函予以批复。依据73号函的要求按3:1的比例随机抽取了三名技术专家,另一名经济评委和法律评委在开标前一小时在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采购人两名业主代表也是临时安排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依法、合法。
本项目技术评采用暗标形式,暗标的编号由区财政局工作人员和代理公司一名员工负责,评标现场的评委及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均无法知晓投标单位名称,技术标部分是以编号进行评分的,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检查,经充分讨论后所作出的结论。
“至于有投标单位所言,特别是这9家公司领到招标文件后,都通过面对面或电话向岳阳市国鼎招标代理所的负责人戴经理咨询过关于第三款第2条第4小点定义,他都是含糊其词,要不干脆避而不答”,对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的资格条件是非常清楚的,资格预审文件中有明确的规定:如有疑问,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或代理公司进行澄清。至投标截止时间,代理公司、采购人、采购办均未收到任何要求澄清的函,所以不存在含糊其词或干脆避而不答的问题,并且对开标现场代理公司工作人员询问过投标单位对资格预审文件以及开标前的程序有无异议时,没有一家投标单位提出异议。
评标结束后,代理公司宣读了评标结论也告知了有异议可以按湘财购[2007]24号文的要求向我公司提出质疑,截止2016年10月26日止,没有任何一家单位向代理公司提出书面质疑。
关于代理公司的更换问题,在今年6月份准备招标时的确选定一家招标代理,但政府采购办在核对信息时发现该公司不是政府采购库中的企业,故以更换。
以上为本项目的情况说明,感谢您对南湖新区的关注,希望您有好的建议直接与新区联系。
  岳阳市南湖新区管委会
2016年11月7日
2016-10-24 14: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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