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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圹组村民面对灵官镇政府的懒政、暴政和在红网上《回复》的狡辩内容,确实令人感到气愤、寒心! 灵官镇政府如此不尊重事实、有错不纠,将会更加自毁地方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特反映如下事实:
一、下圹组村民依法诉讼的目的是反对村官的腐败行为,在人民法院没有判决前,镇政府不应当急于定性。
锡山村老林场及十花塘一带的700多亩土地历来属下圹、上圹和下陈三个村民小组所有。大集体化时期被一平二调给大队办集体林场; 1981年12月,安仁县人民政府颁发了《集体山林所有证》第2390证书,明确认定了这块土地的所有权属于下圹组。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大队林场人员都解散了。原有村办林场的林木早已被村委会多次砍伐,2006年又被大火烧光。村干部唐国武等人为了谋取私利,未经我组签字同意,就以村委会和龙海鹰的名义于2007年签订《山岭租贷合同》,租期19年,每亩土地一年不足4元租金,企图长期霸占这块土地谋利;2014年12月,又不许土地所有者参与的情况下,村委会又擅自转让、发包三个组的集体山林和土地,共谋取山林补偿费和土地承包金174万元,其中温氏公司的山林补偿费150万元全被村干部伙同龙海鹰独呑,还有林业部门的各项补贴款也被他们占有,而村民们却没有得到一分钱!严重侵犯了村民的合法权益,居然得到了灵官镇人民政府的支持、认可和保护。
政府在《回复》中还胡说“组民签字表决,有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进行了签字同意,并按下了指纹”等虚假事实,完全是在欺世惑众。不管怎么撤谎造假,在所谓的《授权委托书》上被蒙骗签字的也仅仅是12人。在法庭上,签字村民都岀庭作证,自己不是村民代表。事实是:我组成人村民146人,签字者根本不到村民总数的十分之一。当时签字的村民只是同意租山,但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承包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都不知情。明显违反了法律程序, 还狡辩什么合法? 村民们极不明白是,在人民法院没有作岀判决前,镇政府不应该为谋取私利的村干部撑腰;还敢公开造假撒谎,认定“下塘组的山林权属为锡山村委会所有,并非下塘组所有”,政府的依据在哪里?
二、政府懒政令下圹组村民无路可走,是逼上梁山上访喊冤。
2007年4月22日,锡山村委会仅收取4.5万元的租金,擅自把上圹、下圹两组村民的山林700余亩租赁给本村干部唐国武(现任镇城管所负责人)和龙海鹰等人;2014年12月15日又背着下圹等组的村民,把林木土地转让承包给温氏公司,谋取转让费150万元,土地承包金19万余元。村委会和温氏公司签订的合同两年多不与组上村民见面。直至2016年12月31日,温氏公司进山砍树时,村民们才发现是村委会岀租了我组村民的土地使用权,由此引发村民维权上访。从去年以来,我组村民曾多次写报告到镇、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无人调处无人理。2017年4月21日,被迫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6月14日,法院开庭审理,至今两个多月却久拖不判。温氏公司自恃有政府撑腰,公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第三款:“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的规定,肆意砍伐我集体林木、推毀我组集体土地约200余亩。村民们极为无奈,按照法庭都同意调解的原则,于6月22日,向镇政府申请调解,而灵宫镇政府对我村民提交的《调解意见书》却不理不睬。于7月18日,以我组村民上山阻工为由,公安又借红牛饮料为幌子,挑起事端,以妨碍公务为名,刑拘无辜的维权村民两人,致伤一人(住俒)。难道政府官员可以无法无天?而村民们被迫上山维权有罪?政府可以釆取抓人做人质的手段迫使村民们签订调解协议,来掩盖懒政的行为合法吗?
三、灵官镇政府在《回复》中捏造事实,本案的起因是村民不该吃了公安人员的一瓶红牛饮料而被无辜关押。
1、《回复》中揑造事实。如 “唐某意煽动村民(约20人)阻工,拖走高压电线材料、拿走机器”,灵官镇政府完全是无视事实,无中生有,把维权村民置于死地:(1)唐某意煽动了哪些村民上山阻工?(2)7月18日是谁拖走了高压电线材料?有谁拿走了机器?务必提供证据。(3)被抓的两村民扯烂了谁的衣服?否则,纯属诬告、诽谤,应承担法律责任!
2、《回复》中混淆黑白,颠倒是非。事实是:2017年7月18日上午,我组村民上山维权,要求温氏公司施工人员停工,双方没有发生冲突,都坐在工地上交谈。温氏公司人员送来一件红牛饮料给公安干警吃,本组村民许美娇也顺手拿了一瓶,被高个子公安人员陈健强行拦住抢夺,由此引发了在场村民的不满,认为红牛饮料不是公安人员独饮的产品,就与公安人员发生了争吵拉扯,本组村民唐荣意看到此景后,说了一句:“你们都是执法犯法”,却被四五个公安人员强行按倒在地,并带上手铐,其妈妈看到后,便上前拖住公安人员说理,遭到公安抓扭昏倒在地上还被倒拖,其父唐石生闻讯后从耒阳打工赶回,看到儿子被抓,妻子昏倒在地上,便冲上前拖住公安干警理论,发生了相互拉扯过程,又犯了什么法?村民和干警的衣服被扯烂是在抢夺一瓶红牛饮料时而造成的。
在此纠纷中,村民唐荣意根本没有喊“搞,打,打死他们”的煽动性言论,纯属灵官镇政府造谣,嫁祸于人。尽管公安暴力“执法”(且有现场村民手机视频为证)。但村民们始终非常克制,只是拉扯推搡,并未对公安人员实施暴力。恳请上级政府和有关部冂派员调查,澄清事实真相。
总之,实事求是,有冤必申,不屈村民誓将维权进行到底。老林场及十花塘一带的耕地和再生林木属下圹组村民所有,无可争辩。安仁县公安局无视下圹组180余人的合法权益,无视国家法律,插手土地争议,又挑起事端,激化矛盾,把一个简单的土地使用权争议纷纠演变成刑事案件,使问题复杂化。政府在《回复》中口口声声:“尊重历史、尊重事实、尊重法律”“依法保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另方面却是采取不作为的懒政行为。在长达8个月的时间里,至今没有拿岀任何处理方案,也不依法移送上级政府。还又歪曲事实,强词夺理,继续威骇恫吓老百姓:“对违法犯罪嫌疑人将依法查处,对捏造事实,恶意造谣,丑化政府形象的不法分子,我们将保留控诉的权利”的高压势态,企图把维权的村民置于死地。灵官镇政府如此保护苍蝇腐败,如此懒政不作为,如此关押维权村民,为锡山村个别有后台的干部掠夺民财当保护伞,为温氏畜牧有限公司侵权枉法“保驾护航”。充分暴露了灵官镇人民政府的懒政和狡辩行径。但是,维权村民和社会上的正义人士决不会屈服于灵官镇政府官僚的淫威,誓将维权、反腐、护法斗争进行到底!盼望得到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公正处理。
下圹村民小组
2017年8月20日
安仁县公安局于2017年8月24日17时对下圹组维权村民唐荣意和唐石生实行逮捕,继续关押。
豆承明为赚取黑心钱,又在插手农村纠纷。貌似自己很懂法,其实不懂装懂,歪曲法理,混淆视听,恶意挑唆,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打击这种民间讼棍无赖,别顾及他市里的什么厅官“保护伞”。
官场腐败透顶!
2017-08-23 12:0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