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肃查处国家公务员黄明滥用职权
胡作非为的报告
2008年12月,湘中农产品批发大市场竣工之后,开业之前,过河拆桥,对曾经大力帮助过他建设市场的观化市场下死手。采取巨额诱惑,恶性竞争的手段,他一个夜晚就挖走观化市场11台蔬菜运输车后还不收手(共17台,即17个经营大户)进而动用警车拦截进入观化市场经营的车辆、摊担入他的市场,欲致之于死地而后快。
在观化市场职工和周边百姓无法与王对抗而市场奄奄一息之际,他们一方面要老人大代表聂孝钧、谢晓成向市区人民政府、人大常委会反映王的问题,在上级领导的干预下,方遏制住王的行为。另一方面,有人力挺老街“能人”晏建伟来承包观化市场跟王抗衡。
当时,救场要紧,遑论公平。平心而论,观化市场与晏建伟所订的承包合同委实是个不平等的合同。市场职工的利益没有得到合适保障,合理要求没有采纳。况且,市场发包前无暇广泛地征求职工的意见,来不及召开职工大会,更谈不上公开向社会竞标,职工深感憋屈。因此,他们曾多次恳请花山办事处党委、行政终止合同,由内部职工承包。黄明则以“维稳”和合同受法律保护为幌子予以否决,职工的诉求得不到解决,被逼越级上访。
2010年3月28日,晏建伟正式向花山办事处上呈了《关于申请终止观化农贸市场承包合同的报告》。市场职工再次向办事处请求由内部职工承包(为保证职工的利益,承包者愿意签订合理的合同,并押60万元的保证金到办事处)。在内外舆论的逼近下,黄明召集办事处退休、退线的老同志罗松青、蒋贤德、喻和春、谢晓成等就市场的问题征求看法和意见。会上众口一词:原合同不合理趁此良机终止。从维稳和公平角度考虑,可竞标承包。黄明还两次邀请原合同签订时在场人聂孝钧、谢晓成咨询。他们的看法是:合同不平等是当时特殊的情况造成的,职工的那点微薄生活费还是费尽口舌从“救世主”那时争取的。承包期长、无担保、无风险抵押金、无制约措施,没考虑物价上涨因素等等(逐年递增到最高生活费420元时,这点钱恐怕还不够每月的油盐钱),这都是一目了然的缺失,难怪职工有意见。晏建伟既然向办事处上呈了要求终止合同的报告,应立马、果断终止合同,重新发包;切忌首鼠两端,坐失良机。
2010年5月9日,时任娄星区委副书记热情地接待了观化市场的职工,在其上呈的《强烈要求收回观化农贸市场的经营权》的报告上批示:请刘建、黄明同志阅处。“三创”正在推进,市场管理必须规范,你们要求强烈(经营者和消费者),观化市场必须重包整治。如原承包者已申请不再承包,原则上应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内部职工承包,望尽快妥处。黄明对上级领导的指示闭目塞听,未予理睬。
按说至此,终止合同已是水到渠成,职工的愿望指日可待,然天有不测风云,他们的企盼霎时变得渺茫,因为市场私下已转给了吕满意女士。黄明耍了个大忽悠,市场职工及其关心市场职工者岂其满意乎?
不知何故,2011年晏建伟向娄星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从吕满意手中收回经营权返还观化市场。此时,黄明急得团团转,为保住他所中意的承包者,他殚精竭虑,匡其不逮;积极斡旋,面授机宜,摆平了诉讼(吕补偿晏18万元后,晏撤了诉)。紧接着黄明越俎代庖以花山办事处的名义和吕签订了《观化农贸市场承包经营合同》。合同甲方(发包方)是观化农贸市场,实则市场无人知晓及参加此次发包。什么法定代表人萧国龙(他早已多次表明不是观化市场的法人)没有签名。甲方盖有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政府花山街道办事处的公章,其右赫然签有党工委副书记、行政主任黄明的大名。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联委主任李小平,党工委副书记、纪检书记毛智文,政协工联委副主任谭细英也签了名。五大家领导会签这个合同,无非是要表示办事处对它何等重视,何等公允;这个合同具有权威性是集体智慧的结晶。然而,不管你摆出何种阵势,观化市场是不可或缺的,没有这个主体参与的合同是无效合同,说得难听就是一个伪劣产品。
市场职工获悉市场从新发包后向办事处索要新合同,这本是再正当不过的要求,但办公室不给,谭细英不给……他们坚决按黄明的指示办事。那么黄明为何这般赤裸裸地践踏民主剥夺市场职工的知情权呢?原来黄明在新合同中出卖了市场职工本已可怜巴巴之利益中之利益,致使今后市场职工的切身利益长期受损,直至见上帝为止。在场签字领导也浑浑噩噩当了陪客。这个见不得阳光,上不得桌面的“合同”也就成了办事处的“加密文件”而不可外泄。
黄明在观化市场落难后出现的两个本可帮、该帮市场职工的关键时刻不施援手,反帮倒忙,其脑海中压根没有民本观念,他的作派一言以蔽之——拆烂污。
人们不禁要问:
一、观化市场是个独立的事业单位、经济实体(市场确是花山办事处所筹建,2001年政、企剥离时已正式移交给观化市场),花山办事处和黄明有什么权力既代表市场管委会,又代表19名职工而主宰其一切?特别是黄明为什么胆敢恣睢,暗箱操作,擅自将市场发包?
二、黄明身为国家干部,办事处行政主任,竟然违法乱纪,褫夺市场职工的民主权、工作权、生存权。视他们生活极端困苦于不顾,一再肆意为他人谋私利,党性何在?公心何存?
三、维稳是黄明的口头禅,和谐是他的张口语,背地里他却阳奉阴为,欺上压下。事后他非但不省悟,不改错,反变本加厉,依然我行我素,势必加深矛盾,弄出更大的事端。
四、黄明在处理市场重大问题上刚愎自用,独断专行(分管市场的行政副主任胡春桃始终被排斥在外),敢触犯众怒,而出卖他人权益,这其中必有黑幕,定存腐败。
黑哨是用金钱和龌龊吹响的!
党纪不可违、腐败不可纵、民心不可欺!
我们强烈请求上级有关部门及领导对黄明的上述问题认真,还底层庶民一个公道,还弱势群众起码的民主权,民生权。
观化农贸市场全体职工
二○一六年十一月十八日
支持楼主,查明事实!!
2016-11-22 13:5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