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爱琴海岸楼盘没有报建,政府没有进行监管,不能对房屋进行竣工验收,不能颁发竣工验收备案表书。
2、没有报建主管部门的理由是:报建以后房屋建设过程必须遵守严格的房屋建筑监管程序,监理部门也要对房屋的质量安全承担法律责任,需要高昂的费用,开发商不来报建,政府也就没有办法。
3、由于爱琴海岸超高违建,不能通过验收,不能颁发房产证,老板多次请求欧阳县长帮忙搞证(注:所以后来搞了一个私人房产证以糊弄大家,但我们购买的是商品房)。
4、房管领导对爱琴海岸商品房的解释是:在市场上交易的就是商品,它是房子就是商品房。
5、开发商随意更改设计图纸。
位于中心地段的爱琴海岸商居大楼,分为地下一层,地上12层,单层楼高5.1米的高层电梯楼房,竟没有到职能部门办理论何的建房手续,就能神奇般的建起来。也不知道是谁给了他们的胆能公开的、大规模的,冒充商品房在市场上销售。
平江法院的判决丧失客观公正的立场,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缺乏起码的职业良知,破坏司法公正。
平江法院的判决无视对原告有利的事实,无客观、公正的立场,明显偏袒被告,被告在签订合同时恶意隐瞒国有土地使用权期限只有40年这样的直接影响购房者做出决策的重大事实,判决书只字未提,视而不见,选择性忽略;罔顾事实和法律,一切从维护违法开发房地产一方的利益出发,千方百计为违法者开脱法律责任。这样的判决只能导致一个结果:违法违规进行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其违法利益可以获得最大程度的保护;而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购房者,其合法权益可以被最大程度地剥夺。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公正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
综上所述,平江法院的判决不忠于事实真相,不遵守法律规定,故意违背法律,缺乏起码的职业良知,为保护非法利益不惜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请求上级机关查明事实和真相,给予客观公正的处理,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举报人: 胡锦标 胡金标 方妙松 杨敏芝 余应根 喻海义 陈树根 湛洪武 湛礼陵 高勤辉
2104年平江第二届房交会前夕,一百多户购买爱琴海岸商品房受骗者,情绪激动,欲集体大闹房交会。当在人民医院输液的谢书记得知消息后,没有等输液结束,立即拔掉针头,回到办公室召集部门领导与购房者代表见面。
第二天下午(即房交会的前一天),在县委会会议室召开对话会。会上欧阳县长承诺几天以后给购房者一个交代,会议最后谢瑞其书记承诺由我们请律师,他帮承担律师费用。谁知等房交会过后,我们再次找政府时,各部门之间开始踢皮球,谁都不愿意管此事,我们的信访材料都如石沉大海,谢书记的律师费也成了无法对现的诺言。到目前,将近一年的维权,真是劳命伤财,心力憔悴。
呜呼!正道沧桑,在维权的路上即使荆棘丛生,也要艰难前行。今天把它写出来,就是希望在这充满正义,阳光,爱心的网络世界里找到能帮我们一把的贵人。让真相大白于天下,让那些该死的谎言无处藏身。
平江有个拆违的县长,危房修善的房屋“强拆”了、征收不让的房屋“强拆”了、影响市容的房屋“强拆”了……现爱琴海岸没有报建为何不拆呢?原来,拆违县长也只能欺负小老百姓啊!
今年在网上反映平江县法院在判决案件中失公正的案件太多了?判决案件执行不到位,几年甚至上十年的案件没有去执行,败诉有能力偿还,有的是公职人员,可法院不去执行,人大是不是该过问一下,院领导、法官是否称职?
平江法院是一个有理无钱莫进门的地方,护强不扶弱,这是很正常,
这个地方貌似不是国有土地吧,我和你们一样,买了一中附近,住都住了6年。可房产证被已经走了的书记押下说小产权房屋不受法律保护,属于集体安置土地,我伟大的祖国,我花了更少的钱买到了更好的房,你们不办证,拿什么爱你,我伟大的祖国
2015-11-19 09: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