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诉方:张家界春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张家界华天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张家界永定区旅游质监局。
1、我们一行十人到张家界旅游,张家界春秋国际旅行社经理朱惠芳以可帮买五折低价门票,派车接送,包吃,住三星级酒店为饵,诱骗我们签订《团队境内旅游合同》,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二日游,收取我们人民币每人680元(小孩580元)
2、合同上承诺入住景区三星级酒店,可实际却把我们塞进一个条件极差的家庭式旅馆――恒祥大酒店,存在欺骗性质。
3、华天国际旅行社工作人员却在没得到我们的允许下,私自随车,肆无忌惮威逼强迫我们签订“增加旅游内容的协议书”收取我们每人680元人民币(老人、小孩各630元,部分交现金,部分转账)并拉走我们行李。
4、春秋国际旅行社不经我们同意,私自将我们转包给华天国际旅行社。导致我们被迫签订不合意愿的“增加旅游内容的协议书”,造成游客巨大的精神伤害和金钱损失。5因春秋国际旅行社和华天国际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我们没有终止旅游行程。造成游客巨大的精神伤害和金钱损失。6永定区旅游质监局无作为,徇私包庇,对游客的投诉置之不理,不处理,不回复。
您好!这里是张家界6612301旅游服务热线。关于您对旅行社的投诉,请您以书面形式写清:1、投诉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国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及投诉日期;2、被投诉人的名称、所在地;3、投诉的内容、诉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地址:张家界市南庄坪南庄路30号张家界市旅游局质监所。
我们通过各种途径向相关部门投诉后,引起上级领导的重视,并由张家界自律委员会出面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此事件得以解决,于2017年9月19日,将我们部分旅游费用退回。在此感谢红网和张家界自律委员会竭诚帮助。
2017-09-12 08: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