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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滩法院案件执行难

2018-9-6 10:28:06发布35次查看
请求尽快执行(2011)永冷民初字第(1895)判决书的情况反映
冷水滩法院院领导:你好!
我叫李春萍,女,现年50岁,湖南省永顺县人(湖南省永顺县电力公司改制下岗工人)。
2009年,我响应国家电力体制改革下岗,每月工资只1000多元,小孩读大学,家庭条件十分困难,为了实现下岗再就业,2010年我从银行贷款200万租赁永顺县勺哈乡莲花塘电站,因电站水毁常年失修,2010年12月12日与冷水滩湘南水轮厂陈先法签订44000元购买修理电机设备合同,陈先法合同永州市冷水滩湘南水轮机厂熊飞跃设骗局诈骗,造我经济损失达80多万元。
2011年9月26日我向冷水滩区人民法院诉陈先法、熊飞跃合同纠纷一案,冷水滩市主管立案副院长审阅后立案,收诉讼费2050元,2011年12月2日开庭审理此案,主管法官黄寿成依起诉主体错误为由要求撒诉,造成损失1025元,2011年12月2日再次起诉,2012年3月29日开庭审理此案,经审理(2011)永冷民初字第(1895)号判决被告陈先法赔偿原告损失37600元。判决生效后,由于被告没有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2013年7月18日我到冷水滩法院申请执行相关手续,案件尽入执行程序,2014年5月我到最高人民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查询,查询结果为已结案,(实际现都没结案,法院完全忽悠人)我先后七次到冷水滩法院要求执行此案,法院一会说找不到执行人,一会又说“法官换人了”在无可奈何情况下,我自已先后在东安、冷水滩等地找被执行人,2014年8月通过多方打听到被执行人下落,移动手机号为15807469171并及时报告给冷水滩法院执行局,执行局打电话通知他来法院结案,被执行人陈先法说自已主动来法院,第二天手机即关机了,2014年以来我七次到冷水滩办理此案,至今分文没得,等于冷水滩法院给我打了一张白条,几次来回花旅差费10000多元,10000多元对有钱人来说不算什么,但对一个普通下岗工人来说是雪上加霜,被执行人陈先法全家目前就居住在冷水滩市区翠竹园居委会梅湾路297号内,爱人周苏湘,身份证:43292219700320xxxx,儿子陈凌潇,身份证:43112219940307xxxx,女儿陈琳坤在冷水滩市内读书,有车有房,在冷水滩市内购有二套商品房,被执行人在冷水滩推销诈骗水电发电设备,像这样老赖法院为什么不能釆取强制措施,法院只需到移动公司调出陈先法手机通话记录,就能准确找到被执行人具体住址,建议冷水滩法院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开展集中打击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落实到实处,加大对该案执行力度,下岗工人处境太困难了,跪请傅院长督促冷水滩法院执行局尽快釆取有效措施执行此案,维护法律尊严!
申诉人:李春萍
联系地址:湖南永顺县电信公司唐长望转李春萍
电话:133xxxx5066
二о一八年五月十八日
天下乌鸦般黑,你那算好的,我都被法院的害惨了!那法官作风太差了,完全没有实际证据的情况下,判我占50%责任,出资二十多万,上诉至中院,中院发回重审,还好碰到一个公正的法官,才得以还我清白。但是我所花费的成本开支谁来买单……哎,这社会真乱,有苦说不出!
尊敬的网友:
你好!你所反映的案件目前确没有执行到位。经查,该案件的被执行人系陈先法,本院暂没有查询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也暂没有找到陈先法,待本院查找到其财产时再依法执行。
冷水滩区人民法院
2018年6月1日
2018-05-30 17: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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