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原湖南省资江氮肥厂因需处理其生产带来的工业固废物料,而征收杨坪村几亩山地作为工业固废物料的填埋场。该填埋场于2000年正式投入使用,由于该填埋场投入使用后未有进行相应的管理,而变为所有生活垃圾的填埋场地。经年积累,无任何单位与机构管理、监管,现如今垃圾肆意裸露在外,常年自燃不断,烟雾弥漫,滋生大量蚊虫传播疾病,空气严重污染,地表未做任何的防渗措施地下水资源严重污染,填埋场现已对原刘李村(现湍江村)居民造成生产、生活等多方面的严重侵害,甚至以严重危害到我所有居民的身体健康。
在垃圾填埋场使用期间,因垃圾场位于出入居住区主干道路侧,严重影响到居民出行、生活,村民们多次向禾青镇政府口头反应垃圾场带来的影响,一直未能妥善解决。2018年4月期间,垃圾填埋场垃圾堆放已接近原建隔离坝,村民心喜之际,获知禾青镇政府有在原来基础上继续扩大垃圾场的事项,经我多个居民现场勘察,遂发现该垃圾填埋场存在有违反国家相关制度的多项强制性规定,并对居民的生命、财产等多个方面已然造成严重侵害!即刻向禾青镇政府提出抗议,抗议无效的前提下,于2018年5月4日向禾青镇人民政府提交书面报告,报告中明确指出垃圾场对国家相关规定标准中强制要求项的违反、对居民带来的危害、居民简单诉求等。提交报告时,禾青镇人民政府部分官员强势表态,“垃圾场会堆放至2018年年底,如果不够堆放的话,再把下边几块农田也堆了,到时镇政府赔点钱给你们就行”,我等居民明确提出,我们不为赔偿,只为几代人的生命安全。后,禾青镇人民政府2018年5月7日以敷衍形式出台了一文件(未有任何公章),并在文件中未有任何提及对完善因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而采取的有效治理方法、未对居民所提诉求的正面回复等,文件中仍继续安排倾倒垃圾至2018年年底。而被禾青镇政府安排至居民区通报的办事人(xx副镇长)在居民提及报告内实质要求时,均以需回镇政府协商解决为由予以回避,对禾青镇政府的行为,我等居民提出以下质疑:
1、不予正面回应我居民所提交报告,而总是以禾青会感谢你们为禾青镇所做的贡献为由来进行劝导。是否数百人及几代人的生命安全可以作为不去整治这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的违规垃圾场的牺牲代价?
2、来与我居民通报的文件为什么不予加盖政府公章?居民所提交合理诉求为什么总是说需要协商?为具体协商多少次?协商多久?什么能作出决定与安排的人不与我等居民直接沟通?
3、禾青镇人民政府不为治下几百居民人身安全着想,置国家相关强制法规于不顾,禾青镇人民政府的公信力何在?禾青镇行政管理机构到底是禾青镇人民政府还是禾青镇政府?在我等“草民”心中是否需要重新定义,已成大家心中疑问。
原向禾青镇人民政府的报告中,明确指出该垃圾填埋场的使用存在以下问题:
1、该填埋场的选址、设计、建设、投入使用,至今未有在该工程地段的周边进行任何公示、公告,该填埋场的环评审批、运行、管理、后续规划建设在我大队居民心目中形成疑问;
2、该填埋场在建设使用过程中,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7-01-17发布、2007-06-01实施的cjj113-2007《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防渗系统工程技术规范》中强制性条文中必须严格执行的相关条例。该规范具体规定如下:
①3.1.9条规定,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设施必须进行防渗处理;
②3.4.1条规定,防渗层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能有效地阻止渗沥液透过,以保护地下水不受污染;3具有相应的抗化学腐蚀能力;4具有相应的抗老化能力;5应覆盖垃圾填埋场场底、四周边坡,形成完整的、有效的防水屏障。
③3.5.2条规定,渗沥液收集导排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能及时有效地收集和导排汇集于垃圾填埋场场底和边坡防渗层以上的垃圾渗沥液;2具有防淤堵能力;3不对防渗层造成破坏;
自cjj113-2007标准执行以来,该垃圾场填埋场并未进行任何整治,填埋场垃圾渗沥液污染面积仍在不断扩大,部分农田、耕地遭受污染,已无法进行生产。
3、该填埋场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联合于2013-08-08发布、2014-03-01实施的gb50869-2013《生活垃圾填埋处理技术规范》中相关标准,具体如下:
①该标准强制性条文4.0.2条规定:填埋库区与敞开式渗沥液处理区边界不应设置在至居民居住区或人畜供水点的距离在500米以内的地区;
②该标准强制性条文8.1.1条规定:填埋场必须进行防渗处理,防止对地下水和地表水的污染,同时还应防止地下水进入填埋场
③该标准强制性条文10.1.1条规定:填埋场必须设置有效的渗沥液收集系统和采取有效的渗沥液处理措施,严防渗沥液污染环境。
目前,该垃圾距离垃圾填埋场边界最近的民居已不足200m,严重违反了国家标准,距离原刘李村(湍江村)居民聚居地已不足1000米,严重影响了居民的身体健康。且垃圾填埋场没有按照国家规定设施任何防渗及渗沥液收集系统。
4、该填埋场在使用过程中,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联合于2008-04-02发布、2008-07-01实施的《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防治要求及标准,对居民造成很大侵害。掩埋场的建设及使用过程中,因缺乏监管,现给当地居民心身健康带来严重侵害。具体如下:
①垃圾运送大型车辆的长期辗压导致原村级公路破损严重,孩子上下学,居民骑车上下班都受很大影响;
②由于没有对已填放区的垃圾进行初步掩盖,天气晴朗时,垃圾场周围粉尘漫天飞扬;雨天,黑臭泥泞满地,车辆辗压后的泥浆厚度达到5-6cm,导致部分村民出行困难,严重影响到工作、生活;
③垃圾露天堆放,中高温天气时,有毒、有害的恶臭气味漫延至整个村民聚居地,严重影响到居民的居家生活,村民出行影响甚重;
④垃圾填埋导致蚊虫、苍蝇、鼠害明显增加,餐桌、人身上、牲畜身上到处都是,生态环境的破坏导致村民普遍厌倦并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当地的经济发展,严重影响我村杨梅,沙田柚,沙田橘,枇杷等果木产量与质量。
⑤当前垃圾填埋未进行任何防渗工程处理,且填埋垃圾未经压缩除水处理,渗滤液缺乏处理,对地下水长期侵渗,居民普遍存在对饮用水隐患的担忧;曾对居民饮用地下水进行初步检测,多种有害物质严重量超标,苦于无法解决;原刘李村居民生活饮水均为地下水资源,而垃圾填埋场已造成的地下水资源污染,严重影响居民饮水安全。
⑥由于垃圾填埋场缺乏管理,填埋物杂乱无章,居民普遍担心未经处理的感染源废物、易辐射废物、重金属超标废物、易燃类废物均填埋进垃圾场,该垃圾场曾于2018年4月18日由于垃圾自燃,垃圾填埋场周边缺乏防火隔离带,烧毁周边数亩山林,存在重大人身、财产安全隐患,山林烧毁严重。
我等居民在禾青镇人民政府不作为而无奈的前提下,特向冷水江市人民政府提出请求,请求责成禾青镇人民政府妥善处理好该垃圾填埋场的事情,解救治下人民于水深火热之中。
镇政府领导至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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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网友:
近日,网友在红网反映冷水江禾青镇违规建设垃圾填埋场导致环境污染严重一事,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说明如下:
冷水江市禾青镇垃圾填埋场位于该镇湍江村(原刘李村),主要用于堆存填埋禾青镇镇区及周边村居范围内的生活垃圾。根据环境保护属地管理原则,我局已将该信访事项提请市环委会对禾青镇予以交办,按照市环委会交办整改要求,禾青镇人民政府在2018年12月前,关闭该填埋场,并进行绿化复垦,从2019年开始,将镇区垃圾纳入城区统一规划管理或另行选址垃圾填埋场,对生活垃圾进行规范处理。
冷水江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5月17日
希望政府在规定时间内关闭垃圾场的同时,能够解决居民饮水安全问题,因现我村村民均饮用的是地下井水,而此垃圾场20年以来一直未做防渗处理,严重污染了地下水,这一点我村村民向其政府提交书面报告中有明确指出。
既然是违规堆放,就应该立马关闭填埋场。
既然是违规堆放,就应该立马关闭填埋场,对村民造成的饮水方面的隐患就应该落实去解决
2018-05-11 22:1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