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日前,蓝山县塔溪村一名84岁的孤寡老太太手持一份低保申请书,上面有洪观乡政府的批字:请塔溪村李小刚同志按低保程序给予办理,但她却来到民政局请求审批,民政局以不归所属驳回。
农村低保申请由本村村官及所属乡镇审批即可,该老太已得洪观镇的批准,只需本村批准审核即可,为什么要舍近求远来民政局求审批呢?莫非是已经老糊涂了?
据了解,该老太已有84岁高龄,寡居二十多年,长期患病在床,无子,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无论如何都已达到低保要求。但是塔溪村分成两房人,与李小刚同志一房人的,有些一家中提交三个低保申请的都给予审批通过,而老太太却因为与该村官不是一房人,村官以没有名额为由拒绝审批老太太的低保申请,并让老太太明年再来办。
李小刚同志我想问问你,84岁的老太太还能有几个明年?是否能活得过明年?没有低保你让她如何过活?社会保障系统保的究竟是谁?有后台的人申请就能通过,真正贫困的人却在家里眼泪伴饭吃,这却是什么道理?
老太太并非是老糊涂了才到民政局请求审批低保,年纪大了,腿脚不便,进趟县城也不容易,就这么一个弱势群体,村官欺她她没办法,相关部门不理她她也没办法。可新社会主义要尊老敬老,不能绝了老人的活路啊,恳请相关部门对此低保情况给予调查落实,不能寒了老百姓的心哪!
蓝山县土市镇关于对《蓝山县八旬老太投诉无门,农村低保究竟保谁?》帖子的回复
8月31日,有网友反映“蓝山县八旬老太投诉无门,农村低保究竟保谁?”一事,土市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分管民政领导和民政员进村入户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帖子中反映的84岁老人姓名为程如英,身份证号码为432927193205133427,是土市镇塔溪村4组村民。无子,但膝下育有6名女儿,大女儿的二儿子李志峰过继其名下作孙子,李志峰目前在广东开公交车,程如英老人家住二层楼房。大女儿李秀姣,嫁本镇塔黄村,现居住在塔溪村为二儿子李志锋带小孩;二女儿李社姣,外嫁江西;三女儿李平姣,已故;四女儿李锦姣,嫁塔峰镇三湾村,在村内办猪场;五女儿李格秀,嫁本村,在村内种植烤烟,居住三层半楼房;六女儿李六秀,嫁本村,在家搞建筑,居住两层半楼房,内外装修,有小汽车。
二、调查处理情况
根据《蓝山县城乡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方案》中第二点“清查范围和重点”中明确法定赡养人有赡养能力的“老人保”是不符合申请低保条件的人员,即“(1)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为财政供养人员、村(居)委会干部、低保经办人员,且未丧失赡(扶、抚)养能力的;(2)法定赡(扶、抚)养人经商办企业,或为专业合作社法人代表的;(3)有众多成年子女或子女生活条件较好,有能力履行赡养义务的。”
程如英老人目前虽然年龄大,无儿子,但是有5名女儿为法定赡养人,不符合申请农村低保的条件,所以土市镇政府根据调查情况未将塔溪村程如英老人作为农村低保供养人员进行上报。
三、下段工作
土市镇政府目前已经对写了申请低保报告的农户全部进行了入户调查,并对初步符合条件的申请户进行了系统录入,下一步将召开党委会研究讨论后进行细致的填表审核工作。
蓝山县土市镇政府
2017年9月5日
2017-08-31 05:0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