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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县杨林寨乡政府违法卖地给村委牟利,侵犯群众利益

2018-9-6 7:38:03发布55次查看
尊敬的党和政府,我代表我父亲上红网发言维权,恳请为我们老百姓做主!
事情经过:我父李召武,62岁,系岳阳市湘阴杨林寨乡莲子口村村民,79年负伤退伍老兵。98年起承包杨林寨乡大米加工厂,2001年因电路起火(经当时乡政府及相关部门调查认定)致厂房仓库、大米加工设备完全烧毁。2002年当时乡政府将原七栋仓库(系危房)交给我父亲,由我父亲出资对包库维修和改造,其费用五万多元抵做十年的承包租金,并与杨林寨乡政府签定合同。2003年,我父亲出资重新购买全套加工设备开始经营。这十年来,乡政府多次要求我父亲对仓库维修,费用都是我父亲私人垫资。2004年,乡政府在考虑补偿维修费用的基础上,同意我父亲在原烧毁的厂址上自费四万多建设猪场(有当时的乡党委书记,乡长,企业办主任签字做证)。2015年,现任乡党委书记戴强以合同到期为由,在不告之我家搬离也未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将几千平方的厂房和土地以六万块钱低价卖与三村村委,三村村委转手以五十多万元价格卖与私人做宅基地建房。我父亲是看到三村村委的出卖公示才得知此事。
纠纷经过:一、我父亲立即致电戴强书记询问此事,戴书记表示合同己到期乡政府有权处理,责令我家限期搬离。经多次协商,才同意亦仆尝八千元,我父亲当即拒绝。
二、三村村委在将土地卖完以后,多次要求我家搬离未果,于本月下达最后拆除通知函,告之本月20日不搬离直接用挖掘机推平厂房和猪场。
三、期间本人两次在工作日到乡政府找戴书记要求面谈,被其以在外开会为由避见,并明确告之我父,如不服,尽管去告。同时本人到县信访局上访,被告之此事为诉讼。按诉访分离原则县信访局管不了。
状告依据:
一、按《合同法》相关规定,承租方在租凭期间经出租方同意对租凭房屋的维修和改建费用,应由出租房承担。但仅补偿八千元与十年来的维修和改建猪场的费用相差甚远,明显不合法!更甚的是乡党委书记戴强更扬言,嫌补偿少了,就把你自己买的砖瓦自己去拆走。明显以权压人!
二、按《合同法》规定,承租方有对租凭房屋的优先购买权,但乡政府一声不吭就卖了,即未向社会公示也未招标,连承租方都不知情以六万低价卖与三村村委,三村村委再高价卖出。这样的违规违法操作,牟取利益的行径乡政府和村委两级组织是不懂法还是无视法律?
三、我父亲仅提出了对改建猪场的四万余元费用要求补偿,但无论乡政府还是三村村委都明确拒绝。三村村委刘姓支书态度很强硬,说村里亏了帐,就指望在这里挣回来,要我父亲不要再无理取闹。试问正常合法的要求补偿,是无理取闹吗?这十几年我父亲守法经营,按时交税。我们的乡党委和村委就这样对待广人地方经济做过贡献的农民企业,只顾利益,无耻侵犯群众利益,真让人心寒。
有理无处讲,有法无人依,有冤无处诉。
乡政府和村委还给不给点弱势群体的立足之地?
恳请党和政府为民做主!
这事情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合同确实到期了……
湘阴县杨林寨乡政府违法卖地给村委牟利,侵犯群众利益
乡政府违规,知法犯法,以权压人,支持群众正当权益……
仓库及土地六万元出售,是不是存在故意低价出售行为。卖给村委有没有公开出售,是不是存在以权牟利行为。既然是交易,为什么没公开拍卖,为什么没有交给市场。
人家自己出资建的厂房和猪场花了十几万,被强拆之后就补偿8000?于情于理也说不过去。乡政府这是在滥用职权欺压百姓吗?
政府就是这么强势,咱老百姓能怎么办?
乡政府有明显违规行为
明显的低买高卖,中间到底存在怎样的利益关系?苍蝇式的腐败才是影响到人民对政府的信任
相关上级部门是不是要核实此事,给老百姓一个说法。
应该给个说法
明显损害群众利益
上述行为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乡镇府必须给百姓一个解释,难不成想欺压百姓?
给群众一个说法
乡镇府还没有说吗?
一般不是有官方解释的吗
到现在官方还没有解释吗?
肯定有黑幕
2016-11-13 16: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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