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7日我的一桩简单的民事纠纷,由南县华阁镇政府政法、司法部门搅得一塌糊涂。用欺骗、压制,哄推拖延,弄虚作假,歪曲事实。官官相护,对我造成了巨大损失。华阁镇司法所所长王国良中饱私囊,收取报案费,不开任何收费凭证。收钱不办案,不是为人民办事服务,还帮杜家威胁我,你不要搞了,杜家要搞一车牛打鬼打到你家来,第二天我到华阁镇报了案,求政法处理,政法部门都是以推、约不来处理。有理无处讲,有冤无处申。被逼无奈的我只能拖着年迈的身体数次上访,其中第二次上访,引起了政府重视。由华阁镇政府政法书记雷畅凯、司法所徐春田、大队支书王玉华,四级领导在我家协调处理(对方杜德华没在现场),达成协议(由政法书记雷畅凯书写)如下:
代替对方(杜德华)赔偿我菱苗损失4000元;给我和老伴3年的生活救助3000元。我损失一两万,想7000元了难;我不同意,领导商量再给我二老三年6个低保9000元,鱼苗损失2000元,总共18000元。当时要求领导把9000元的低保和2000元的鱼苗写个附件,他不写,我有证据,当时分文未给。约定2013年10月30日一次付清。那份协议是2013年5月7日签定的。
到期后政法书记雷畅凯和派出所的罗加正送来4000元,雷畅凯对协议承诺和答复都不承认,罗加正反而提出我鱼池要作2000元现金抵。当时我把鱼池交给华阁镇政法和派出所处理,我只要2000元现金。送来的4000元我没有签收。因对方杜德华堂弟在益阳地区纪委书记,亲弟杜仲春在河口水利站工作,官官相护。华阁镇政府政法、司法权大于法,势大于理。经四级领导在场同时处理,政法书记亲自写的协议、承诺。到期后拒不承认,不兑现协议上的承诺。华阁镇没有国家法律,群众遭殃。中国没有湖南南县华阁镇没有一点问题,没有国家法律会影响很大。我为法律尊严、诚信、平等;人生生命安全;7年损失20万左右,求依法处理,还老百姓一个应得的赔偿。
为盼
举报人:徐伏秋
原纠纷事由:信访人徐伏秋居住于湖子口哑河东干堤华美村八组地段,其利用居住优势在2012年前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擅自在自家房屋附近的河滩上开挖一个鱼塘,养鱼、种植菱角,面积约5亩,而相邻河道已由华美村一组村民杜德华与河口水机站承包养鱼。2012年5月8日下午,河口地区普降暴雨,河水迅速上涨挤垮了徐伏秋开挖鱼池的一处塘坝。致使鱼塘与河道通连。徐伏秋当时外出,并不在家,不知晓此事。后回家河水已退去,发现塘坝溃口且塘内菱角苗也被鱼吃一空,便想找杜德华予以赔偿。
纠纷处理经过:事情发生后徐伏秋首先找杜德华要求予以相关赔偿,遭到杜德华拒绝,本村村委调解无果。徐伏秋于2012年9月6日到华阁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要求杜德华赔偿期菱角损失共计7000元,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该纠纷后,当即委派司法所助理员刘异及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徐春田到事发地进行调查,组织调解。但当事人杜德华拒绝调解。司法所负责人华阁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王国良听到刘异、徐春田的情况汇报后,便用电话与在河口水机站工作的杜德华的哥哥杜仲春联系,请杜仲春跟弟弟杜德华做点工作,尽可能协调解决该纠纷。经杜仲春与弟弟杜德华做工作之后,杜德华最终同意负责赔偿徐伏秋菱角损失500元,由于与徐伏秋要求赔偿7000元的差距较大,致使调解不成。经引导徐伏秋愿走诉讼途径解决该纠纷,司法所也同意,帮他提供法律援助。由徐伏秋当场向徐春田预付了300元法院立案件受理费。后因徐伏秋不愿做菱角损失鉴定,证据难以固定因此他又改变了走诉讼途径解决该纠纷的念头。随后徐春田将之前徐伏秋预付的案件受理费300元退还给了徐伏秋。
信访的处置情况:因徐伏秋不愿做菱角损失鉴定,将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之后,他便开始上访,曾到省、市、县甚至赴京上访,自得知徐伏秋上访信息反馈后,华阁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镇政法书记雷畅凯牵头,公安、司法、村委会共同参与的息访工作小组,认真落实“五包一”责任,按照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方案,多次上门与徐伏秋交心,做工作,并在该村、组召开群众评议会,听证会。尽管做了不少工作,但收效甚微。徐伏秋仍然我行我素,继续上访,到2013年5月7日,政法书记雷畅凯、南县驻京办主任刘平华、村支部书记王玉华、镇专职人民调解员徐春田再次上门与徐伏秋做息访工作,并由政法书记雷畅凯起草了一份人民调解协议书(内容详见2013年5月7日起草的人民调解协议书,附后),当事人徐伏秋在协议书上签字认可,同时在场的工作人员也在协议书上签字见证。虽然当事人杜德华当时未在协议书上签字,但只要徐伏秋签字认可,政法书记雷畅凯是有把握能把杜德华的工作做好,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2013年10月30日,到期时政法书记雷畅凯与华阁派出所辅警罗加正将杜德华到期应赔偿的4000元送给徐伏秋时,徐伏秋又以2013年5月7日签订的协议约定了除杜德华赔偿4000元菱角损失外,还约定了华阁政府三年生活困难救助3000元,三年两个低保9000元以及鱼苗损失2000元等协议根本没有约定的要求,由于政府没有满足徐伏秋所提的无理要求,后来徐伏秋又继续上访。2016年9月,华阁政府考虑徐伏秋本人年迈多病,同意救助2万元,但徐伏秋不接受仍不罢休,继续上访至今,现提出要政府支付多年进京上访费用及损失20多万元的不合理要求。
后段的处理措施:由于徐伏秋多年上访,已引起了省、市、县领导的高度重视,2018年4月27日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罗立锋就徐伏秋信访问题来华阁专题调研,明确要求迅速成立由华阁镇党委书记陈煜为组长的专案组,落实“五包一”工作责任,客观、公正的揭示徐伏秋信访案件,正面引导舆情,继续做好信访人的稳控工作,尽最大努力化解徐伏秋的信访问题。
华阁镇人民政府
2018-04-22 19:3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