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委、市政府:
中央明确指出:“要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有国才有家,国泰然后民安。如果说军队是国家和平发展的坚强保障,那军人就是捍卫国家主权保障和平发展的坚定力量。当前,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市新时期转业士官安置工作均已得到妥善落实。但是,也还存在如下突出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尴尬的编制身份问题。事业编制分为三种:事业管理编、事业技术编和事业工勤编制。近年来,回醴转业士官所定编制全部为“事业工勤编制”,而事业工勤编是最低级的编制,与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工资序列不一样,属于工人性质,不能与其他事业管理编、事业技术编相互流动,严重影响了与其他事业编制人员同工同酬待遇,也卡住了转业士官的成长进步。
二是有政策不落实问题。
为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2017年6月8日,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0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和《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87号,印发了《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7〕41号)网址为。其中,第六部分“岗位聘用”项“对工勤技能岗位人员岗位流动管理”有明确规定,第35条规定:在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之间流动的,应具备所聘岗位的基本条件。其中,由工勤技能岗位流动到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应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确定并报同级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第36条规定:事业单位按照规定完成岗位聘用后,应将各级各类岗位聘用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并填写岗位设置相关表格,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并按所聘岗位确定岗位工资待遇。据了解,此类政策文件自2011年上级部门就有下发,2017年又进行了调整规范。但目前在我市一直没有落实此项政策文件。
三是被永远贴上“事业工勤编”身份得不到改变的问题。现在有很大一部分转业士官已经在管理岗位上任职,身份却一直没有实行岗位流动管理,如从事机关行政、股室长、二级机构负责人等岗位的转业士官,根本没有享受到岗位流动政策。这就导致此类转业士官地被永远的贴上了“事业工勤编”身份,不能与其他事业管理编制人员享受同工同酬待遇,不能按照管理岗位晋级,也就是终身没有机会提拨为事业单位副科级(管理八级)。还有一些在行政单位或事业单位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时,被选调条件中的“事业工勤编岗位除外”的标志卡住,本已在管理岗位任职的“事业工勤编制”人员连报名机会都没有,这极大地阻碍了转业士官发展道路。
对此,我们已安置上岗的转业士官群体联名,恳请市委、市政府领导予以高度重视,责令市人社局对全市综合优秀且已经在行政管理岗位工作的转业士官(如安置在市局机关、股室长、二级机构负责人等)严格落实《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动态调整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2〕55号)文件精神,牵头助推事业单位人员(转业士官)在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之间转岗流动政策落实,打通转业士官成长进步的“最后一公里”!感激不尽!
(备注:此诉求与民政部门无关,涉及部门直指醴陵市人社局)
请求人:醴陵市已安置上岗的“事业工勤编制”转业士官群体(2018年1月4日)
“军威至上”:确切实际的描述了近两年转业士官的实质性问题,道出了所有转士官业的心声。
补充:1、如接收单位有工勤岗位,安置后涉及转岗问题,2、现在有的人员安置单位后,接收单位本无工勤岗位,而相关人社部门审核人员就凭(设工勤岗位)五个字给下定论定了工勤岗位,而接收单位积极申请聘为管理岗位或者专业技术岗位人社相关部门都不审核通过。
2018-01-04 19:3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