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业高级中学学生公寓楼及体艺馆
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中的问题
2017年12月23日发布的《花垣县职业高级中学学生公寓楼及体艺馆工程建设工程招标公告》(以下称本项目),从网上公示的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来看,有围标串标和业主方干涉的情况,质疑如下:
一,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经过招投标和比选程序,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没有公示,直接由业主方指定的招投标代理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招投标。
二, 本项目招标公告中“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的规定要求4.3“资格审查采用评分与随机抽取相结合入围办法”,4.4“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只有通过开标前资格审查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依据2017年11月12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领域相关工作的意见》(湘政办发〔2017〕66号)中“一、严格规范招标投标工作程序。.……。(四)严格规范投标人资格审查工作。政府投资项目招标原则上不得实行资格预审,不得人为限制进入评审阶段的投标人数量。禁止采用抽签、摇号等方式直接确定中标候选人。”,本招标项目网架工程占比非常之小,本项目应为通用技术的一般性工程,招标方不应设置“开标前资格审查”,应取消“开标前资格审查”,本项目不仅实行资格审查,还采用随机抽取入围的办法,违背了文件精神。招标方应按新文件,即湘政办发〔2017〕66号文件实施招标要求。
三,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资金与地方自筹,即政府投资占主导,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同样依据2017年11月12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领域相关工作的意见》(湘政办发〔2017〕66号)中“一、严格规范招标投标工作程序。.……。(五)取消业主评委。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原则上不派业主评委。确有需要,所派业主评委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对评审专家的要求。”,招标方应按湘政办发〔2017〕66号文件要求实施,取消业主评委资格要求。
综上所述,这次本项目招标文件存在重大问题,为切实防治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问题,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恳请相关领导重视,纠正招标文件中的违规违法行为,切实做好本次招投标事宜,更好的推进本项目!
从”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招标信息,本次招标代理公司湖南天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21日、2017年10月24日分两次代理了花垣县职业高级中学图书综合楼、实训楼、运动场、围墙校门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以及监理招标,总投资金额为44952912.18元。本次2017年11月22日再次代理了花垣县职业高级中学学生公寓楼及体艺馆工程施工招标,投资总金额为3600万元的情况来看:
一、根据<招标投标法>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018年1月12日晚,我校收到县教育和体育局转发的县网络管理宣传办公室关于“涉县敏感舆情交办函”,就红网百姓呼声中关于我校学生公寓楼及体艺馆工程建设工程招标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经过招投标和比选程序,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没有公示,直接由业主方指定的招投标代理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招投标。
答: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的选定是严格按照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印发的州政发〔2017〕22号文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018年1月12日晚,我校收到县教育和体育局转发的县网络管理宣传办公室关于“涉县敏感舆情交办函”,就红网百姓呼声中关于我校学生公寓楼及体艺馆工程建设工程招标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经过招投标和比选程序,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没有公示,直接由业主方指定的招投标代理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招投标。
答: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的选定是严格按照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印发的州政发〔2017〕22号文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首先,了解法的形式和效力,要知道什么是法律,什么是行政法规,什么是地方性法规,什么是部门规章,什么是地方政府规章,以及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的基本常识。根据争议焦点,列出以下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颁布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就你这种人太无聊
2018-01-11 16:4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