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邵东县简家陇镇黄旗村(原三星村螃虾屋组)隆益帆在未经村委和乡国土所审批的情况下,在乡村公路不足3米范国内非法动工建房,而且影响附近邻居采光,在当今的法制社会里,向有关部位多次反映无效,恳请县里领导重视并处理。
关于《邵东县简家陇乡黄旗村村民非法占地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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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朋友:
您好,我镇关注到您的网帖后,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进行了了解核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隆益藩,男,1972年1月出生,简家陇镇黄旗村盘虾组组民。
隆益群,男,1952年9月出生,简家陇镇黄旗村盘虾组组民。
二、隆益藩建房简要情况
隆益藩于2017年2月向村组申请在村部和隆益群住房对面(距离村部约10米,距离隆益群住房约20米)新建房,本组上90%的户主签字同意,村委会签字同意。2017年3月2日,镇国土所和驻村干部、村干部现场审查,发现隆益藩原有住房三间、杂屋四间,且原住房有空地扩建,一致认为在原地改扩建更为适宜,符合国家节约用地政策,建议隆益藩在原址改扩建。隆益藩认为,隆益群之前在隆益藩的原住房前翻新了厕所,厕所门对着他的房屋,并且2016年隆益群在隆益藩堂屋前方约20米处修建了化粪池,严重影响其居住生活环境,除非隆益群同意拆除厕所及化粪池,否则不同意原地改扩建。
基于以上情况,镇国土所和驻村干部、村干部认为可以组织调解处理,多次做隆益群及其亲属工作,但隆益群不愿拆除厕所及化粪池。2017年9月30日镇村两级共同就此事分别找双方当事人做工作,隆益藩夫妇表示只要隆益群同意拆毁厕所及化粪池,愿意承担因拆毁产生的一部分费用,并改建原住房,如不能做到,就要申请新址建房。隆益群要求全家商议,3天内答复。10月3日,隆益藩与隆益群父子达成口头协议,隆益群父子同意拆除厕所及化粪池,10月4日,隆益藩喊来挖机拆除厕所时,隆益群以妻子不同意为由阻止挖机动工。隆益藩遂让挖机在新址施工,于10月4至6日把围墙建好。
2017年10月11日,镇国土所对隆益藩未批先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停工(2017年008号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于2017年10月25日组织国土、驻村干部、新老村干部、房亲、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双方均不让步,调解失败。
三、隆益藩建房的处理意见
1、隆益藩所建围墙违反《公路法》和《邵东县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9月29日邵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网民朋友:
您好,我镇关注到您的网帖后,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进行了了解核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隆益藩,男,1972年1月出生,简家陇镇黄旗村盘虾组组民。
隆益群,男,1952年9月出生,简家陇镇黄旗村盘虾组组民。
二、隆益藩建房简要情况
隆益藩于2017年2月向村组申请在村部和隆益群住房对面(距离村部约10米,距离隆益群住房约20米)新建房,本组上90%的户主签字同意,村委会签字同意。2017年3月2日,镇国土所和驻村干部、村干部现场审查,发现隆益藩原有住房三间、杂屋四间,且原住房有空地扩建,一致认为在原地改扩建更为适宜,符合国家节约用地政策,建议隆益藩在原址改扩建。隆益藩认为,隆益群之前在隆益藩的原住房前翻新了厕所,厕所门对着他的房屋,并且2016年隆益群在隆益藩堂屋前方约20米处修建了化粪池,严重影响其居住生活环境,除非隆益群同意拆除厕所及化粪池,否则不同意原地改扩建。
基于以上情况,镇国土所和驻村干部、村干部认为可以组织调解处理,多次做隆益群及其亲属工作,但隆益群不愿拆除厕所及化粪池。2017年9月30日镇村两级共同就此事分别找双方当事人做工作,隆益藩夫妇表示只要隆益群同意拆毁厕所及化粪池,愿意承担因拆毁产生的一部分费用,并改建原住房,如不能做到,就要申请新址建房。隆益群要求全家商议,3天内答复。10月3日,隆益藩与隆益群父子达成口头协议,隆益群父子同意拆除厕所及化粪池,10月4日,隆益藩喊来挖机拆除厕所时,隆益群以妻子不同意为由阻止挖机动工。隆益藩遂让挖机在新址施工,于10月4至6日把围墙建好。
2017年10月11日,镇国土所对隆益藩未批先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停工(2017年008号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于2017年10月25日组织国土、驻村干部、新老村干部、房亲、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双方均不让步,调解失败。
三、隆益藩建房的处理意见
1、隆益藩所建围墙违反《公路法》和《邵东县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9月29日邵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网民朋友:
您好,我镇关注到您的网帖后,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进行了了解核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隆益藩,男,1972年1月出生,简家陇镇黄旗村盘虾组组民。
隆益群,男,1952年9月出生,简家陇镇黄旗村盘虾组组民。
二、隆益藩建房简要情况
隆益藩于2017年2月向村组申请在村部和隆益群住房对面(距离村部约10米,距离隆益群住房约20米)新建房,本组上90%的户主签字同意,村委会签字同意。2017年3月2日,镇国土所和驻村干部、村干部现场审查,发现隆益藩原有住房三间、杂屋四间,且原住房有空地扩建,一致认为在原地改扩建更为适宜,符合国家节约用地政策,建议隆益藩在原址改扩建。隆益藩认为,隆益群之前在隆益藩的原住房前翻新了厕所,厕所门对着他的房屋,并且2016年隆益群在隆益藩堂屋前方约20米处修建了化粪池,严重影响其居住生活环境,除非隆益群同意拆除厕所及化粪池,否则不同意原地改扩建。
基于以上情况,镇国土所和驻村干部、村干部认为可以组织调解处理,多次做隆益群及其亲属工作,但隆益群不愿拆除厕所及化粪池。2017年9月30日镇村两级共同就此事分别找双方当事人做工作,隆益藩夫妇表示只要隆益群同意拆毁厕所及化粪池,愿意承担因拆毁产生的一部分费用,并改建原住房,如不能做到,就要申请新址建房。隆益群要求全家商议,3天内答复。10月3日,隆益藩与隆益群父子达成口头协议,隆益群父子同意拆除厕所及化粪池,10月4日,隆益藩喊来挖机拆除厕所时,隆益群以妻子不同意为由阻止挖机动工。隆益藩遂让挖机在新址施工,于10月4至6日把围墙建好。
2017年10月11日,镇国土所对隆益藩未批先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停工(2017年008号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于2017年10月25日组织国土、驻村干部、新老村干部、房亲、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双方均不让步,调解失败。
三、隆益藩建房的处理意见
1、隆益藩所建围墙违反《公路法》和《邵东县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9月29日邵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第四章第十一条“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建房离村道不少于3米”的规定,应予以自行拆除。
2、隆益藩虽在原址改扩建房屋条件充足,但因隆益群所建厕所、化粪池影响其居住生活环境,并且不愿整改,隆益藩申请在新址建房符合条件,按程序依法予以审批。
3、隆益藩未批先建属违反土地管理法的行为,应主动到国土行政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同时须签具承诺书,承诺新房建成后拆除原住房恢复耕地,并缴纳拆除押金,待验收合格后予以退还。
4、根据物权法相邻关系只要不影响通风、通行、采光即可,隆益藩新址建房没有侵害隆益群的利益,对隆益群所提隆益藩新建房屋不能对着其堂屋的要求不予支持。
简家陇镇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14日
2017-11-07 10:2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