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县一级教师归县教育局管,为何不能依照教龄自然晋级?
“飘扬红旗”网友:
您好!
感谢您对我县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关注,现就您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为做好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印发<湖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湘人社〔2016〕50号)。通知中的附件3至附件7分别明确了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特殊教育教师、教研人员和校外教育机构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明确了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及一、二、三级教师任职的具体要求;通知中的附件8《湖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试行)》,明确了我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职称结构比例控制标准。我县的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在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内,依据“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组织进行。“依照教龄自然晋级”没有政策依据。
此复
慈利县教育局
2017年11月13日
2017-11-08 16:4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