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东安鑫天鑫城的居民,民政局在给我们订栋号的时候把b栋订成d栋,当时我们有人提醒了那名女同志,但那位女工作人员根本不听群众意见,我行我素!蛮横无理!现在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不便。本来我们小区的栋号自建成小区就有了栋号,并且房产证上也有了编号,大家也习惯了原来的编号。自从民政部门重新订了栋号后送水的、送快递的、找人的都找不到了,有时要走几个来回才能找到。我们对民政局工作人员的这种工作不负责、不尊重历史、恣意妄为的作风表示极大愤慨!对他们这种不顾群众意见想怎么做就怎么做的弄权行为感到愤怒!
关于“东安县民政局工作人员不负责” 涉东舆情的回复
百姓呼声栏“东安县民政局工作人员工作不负责”涉东舆情快报(总第2017491期)我局收悉后,我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了解。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东安鑫天鑫城,位于白牙市镇紫水社区。2015年,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全县社区网格化建设要求,负责县城区的路牌、门(幢)牌、单元(户)牌的安装工作。
(一)门户牌编排。依照东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白牙市镇城区门(幢)牌、单元(户)牌编码安装工作的通知》(东政办函[2015]9号)精神,由白牙市镇各社区负责所辖区域门(幢)牌、单元(户)牌的摸底编排。
(二)门户牌制作。由县民政局按规定进行招标制作。
(三)门户牌安装。按照招标合同规定,所有安装任务由中标单位完成,社区工作人员负责在场按照门(幢)牌、单元(户)牌与编排计划一一对应进行安装。
(四)检查验收。同年9月,由县政务中心、财政局、民政局按30%的比例,对我县门(幢)牌、单元(户)牌的安装工作进行了抽查验收,最终通过了县城区门(幢)牌、单元(户)牌的安装工作,年底按照社区“权随责走,费随事转”规定,我局将此项工作经费拨付至各社区。
二、安装过程
2017年10月16日上午,经实地了解,2015年7、8月间,中标单位安装人员及紫水社区负责鑫天鑫城的网格员(女),即该小区的门(幢)牌、单元(户)牌的摸底编排者,在该小区进行幢牌等标志牌安装时,曾与住户发生过争执,中标单位安装人员退场,导致当时造成的错误安装没有得到及时处理,最终于2017年10月12日该小区住户在网上发出 “东安县民政局工作人员工作不负责”的网帖。
三、处理结果
综上所述,举报件一是反映的问题部分不实。白牙市镇所有门(幢)牌、单元(户)牌摸底编码及安装工作是由各社区承担的“权随责走,费随事转”政府购买服务,网帖所反映民政局“女性工作人员根本不听群众意见,我行我素,蛮横无理”不完全符合事实,争执是实,而“女性工作人员”是民政局工作人员的说法则不实,我局负责区划地名工作的基政股2013年以来并无女性工作人员。二是反映的问题没有得到及时处理属实。“争执”事情发生后,当事工作人员一直没有向紫水社区汇报,我局对此事也无掌握,使矛盾和问题没有得到及时解决。在按30%的比例抽查验收时,也没有抽到该小区,让问题存留至今,造成居民网上举报,我局负有失察之责,因此决定:
(一)批评教育。由紫水社区对事发当事工作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同时做好鑫天鑫城居名解释工作,引以为诫,杜绝类似事情再次发生。
(二)迅速纠正。对错误安装的幢牌及时给予调整,直至居民朋友们满意为止。
东安县民政局
2017年10月17日
2017-10-12 09:4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