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7日,我们发了《为何保请县劳动仲裁委员会不受理湖南轩华锌业职工的合法申请》一帖,得到颜律师回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5年6月1日我们给湘西自治州州长郭建群留言《关于要求保靖县劳动仲裁委员会书面回复我们仲裁申请的维权书》。
为了我们合法权益,我们还曾多次到保靖县信访局,县长热线办公室信访,反映问题,也找到县政府的纪委,政法委及人大多个部门,除了纪委信访办公室一位领导回答我们,可依据《仲裁法》第二十九条向县法院起诉,县法院不立案,去中院。其余都以无能为力为由推诿,还有个別领导干脆要求我们放弃,因为在保靖这地方,是不可能因为我们几个老百姓的利益而影响县纳税大户湖南轩华锌业的。
6月8日,我们拿着《民事起诉书》来到保靖县法院立案,可当场遭到拒绝,该庭长伍章顺要求我们拿出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或不予受理的通知书,叫我们不要拿《仲裁法》第二十九条说事纠缠,法院有自己的立案规矩。
无奈之余,我们又来到县政府,找到政法委监管办公室,一个领导表示:政法委只能协助法院办案,不能干涉法院立不立案。下午5时半下班时,遇到保靖县长杨志慧,在路上向她反应此事,她叫人与我们了解情况,一位领导与主管仲裁的唐水生副局长通了一通电话,最后说:仲裁院正在与湖南轩华协商,叫我们等几天直接去劳动局问进度。
为此令我们惊异,劳动仲裁委员会不受理我们合法的申请,而与被申请的企业商量办法,怎样对服申请人,而政府反而支持,不知道这政府还属不属于人民的?对于此事还能有法可依吗?我们还有活路吗?
张世云、周天富、向发芝、向发耀、陈洪连
在湘西有钱就是老大,法治是为有钱人服务的。依法治国不过是给老百姓在纸上画了一个饼而已。
保靖县设置了好多为民服务的机构,但就是无卵用,任何机构都不认真处理,推去推来。其实,反映的事情很容易办理,依照劳动法处理就行了。
2015-06-10 10: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