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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利县林业局乱收木材经营加工企业年检、年审费不开票

2018-9-5 4:31:09发布26次查看
国家经常说给百姓减负,而张家界市慈利县林业局在2016年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年检年审时收取每户费用300元,收钱后既不开会也不学习林业政策法律法规,并且不给我们加工企业开具任何票据,请问缴纳300元钱这是根据国家哪款哪条要求?请给我们经营加工企业说清楚呀!
我就是木材经营加工企业,钱是林业站工作人员收的,他们说钱交林业局了没什么票开,不管钱该不该收,不开票就是违纪,建议去纪委举报。
国家取消育林基金后,慈利县林业局就找木材经营加工企业变相收取植被恢复费,林木采伐设计费,每个方120元,比原来育林基金还要多,国家减负林业局得利。
复古风让人
胆大妄为
  慈利县林业局关于对“慈利县林业局乱收木材经营加工企业年检、年审费不开票”一帖的回复
网友“木材经营加工企业”:
你于2017年2月19日红网百姓呼声栏目发表在了 “慈利县林业局乱收木材经营加工企业年检、年审费不开票”一帖。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05年以来,根据省林业厅的文件要求,每年的3-5月对木竹经营加工许可证进行年审,并开展木竹经营加工管理的政策法规宣传和培训,已成为一项常态化的工作。
从2015年起,省林业厅对木竹经营加工许可证年审进行了改革,实行年度报告登记制度。2016年,省林业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和改革木竹经营加工管理的通知》(湘林政〔2016〕1号),要求市、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及时组织木竹经营加工单位根据相关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在每年3月底前填写并报送上一年度木竹经营加工单位报告登记表,对按照要求报告的,发证机关应在其木竹经营加工许可证副本上加盖“年度报告登记印章”。2016年由于乡镇机构改革,乡镇林业站撤并、林业站“四权”下放及大幅度人员调整,致使我局没有腾出时间和精力对木竹经营加工企业开展年度报告登记工作,但部分乡镇林业站按惯例向部分木竹经营加工企业预收了300元的费用,计划用于木竹经营加工企业集中开展年度报告登记工作的餐宿费用。
该帖发布后,我局高度重视,迅速研究作出决定,责成相关人员将所收的费用,限令在2017年2月21日下班前全部退还给木竹经营加工企业,目前已退还到位。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严格依法照章办事,真诚感谢网友对我局工作的关注,真诚希望社会各界加强对本局各项工作的监督,我们虚心接受,认真改进。
专此回复
慈利县林业局
2017年2月22日
感谢慈利县林业局督促乱收费林业站退款,我们已经得到钱了,现在才明白乱收费的罪魁祸首是乡镇林业站。
为林业局点赞
2017-02-19 12: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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