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7年3月24日与涟源市六亩塘镇利民小区棚户区项目部签订利民小区定购协议书,且于协议书约定日期内足额缴纳了房款与“代收”契税与维修基金等费用。约定交房日期为2017年12月30日,可随着交房日期的日趋临近,配套附属工程迟迟不见动工,按期交房已是水中月、镜中花!可就算六亩塘镇利民小区棚户区项目部不能按期交房,我等能奈其何?因涟源市六亩塘镇利民小区棚户区项目部只收钱开票,没有与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为此我于2017年8月4日第一次通过涟源市政务网写信反应诉求!
一、什么时候与我签订购房合同?
二、退还代收的契税、物业维修基金!
在涟源市房地产管理局于2017年9月18日书面证实:利民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不属于商品房开发项目,具体实施单位为六亩塘镇人民政府,该项目没有在我局办理报批、备案等任何手续,房屋买卖合同不需要经过我局审核,且于今年4月就向六亩塘镇棚改办提供了由住建部和国家工商总局监制的示范合同文本,该项目的购房合同根据示范合同文本进行修订即可!2017年10月25日涟源市房地产管理局书面证实:自2015年4月1日起,本市范围内各开发建设单位不得代收代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一律由购房人自行交存。
涟源市地方税务局2017年10月25日书面证实:涟源市地税局没有委托六亩塘棚改办代收代缴契税。
可前后三次通过涟源市政府网市长信箱写信反映诉求,涟源市六亩塘镇总是避实就虚,环左言它,无奈之下又于2017年9月19日第四次通过涟源市政府网市长信箱写信(信件编号:201709190753382804)反映诉求:要求尽快签订购房合同,退还代收的契税、物业维修基金!涟源市电子政务办要求 六亩塘政府于2017年10月5日之前处理,谁知六亩塘政府装聋作哑,至今不予回复处理!
全省各地、市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全省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严肃查处了一批“为官不为”的案件。
涟源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等领导,面对近乎“无赖”的六亩塘镇政府党政领导,能告诉我该怎么办吗?
应该会有解决办法
2017-10-29 19:5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