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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市原如意镇政府强行征收良田,居民几十万买房却无使用权

2018-9-5 2:02:21发布14次查看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叫庞景红,1976年1月8日出生,退伍军人,家住韶山市清溪镇如意村朱家组。
2010年原如意镇政府对我组进行了集镇开发,在我们全家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强行征收了我家的一级良田,其间时任镇人大主席的成早阳打电话要我回家协商,但都没有解决问题。2011年我们从广州回来的时候,我家的地已经在2010年7月26日被卖掉了。这里有(如意镇集镇开发意向协议)为证。
2012年9月,土地征收款26400元就直接打到农补卡上,我家的地就这样卖给了没有任何资质的所谓开发商杨树奎(其营业执照是2014年7月18日办理的)杨寿,杨厚清和罗连明。期间经过无数次的和镇政府接洽,他们一点解决问题的意向都没有,书记胡新平,镇长钟发才,后接任的人大主席文敏,常说的就是在研究,在协调,在请示等等,问题就这样一直拖着。2012年开发商就开始动工建房,但是由于我和庞景华两人阻工,我们俩家的地就没有动,其他的十几个门面就都建好了六层。
2013年9月的一天,开发商叫来很多社会上的青年,把我两家的地围起来,强行施工。我只能又找到镇政府,到文敏的办公室想请他到工地去看看,开发商明显的黑社会性质的做法,文敏不但不去,还说那哪里是什么黑社会。实在没办法,镇政府又不管,我只能到工地上去阻止他们施工,就这样双方僵持了几天,后来如意镇政府才开始协调,要我跟开发商买房,价格优惠一些,杨树奎也找我谈说要我不要去阻工,房子按1000元一平方卖给我,但我当时一直不同意,坚持要镇政府退还我的那块地,后经多方劝说,我答应买开发商建好的房子不再去阻工,既然是你如意镇集镇开发的,那么我只与如意镇政府谈,首先是我跟我妈找文敏谈的,一千元一平方可以,342.15平方,我只出35万(包括房产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及以后的物业管理等一切费用)。房产证必须办到我个人名下,是商品房就要按照商品房的交付条件交付。文敏当时没给答复,他说还要跟书记和镇长协商,后来他们找我谈过几次,镇长钟发才说:开发商买地也花了钱,你怎么能不出一点地皮钱呢,要不这样,三方都来承担一点,问题才好解决。我说我只能承担一点,太多了承担不起。几天后文敏通知我去了镇政府,当时我妈也一起去了,在镇长办公室,有钟发才,胡新平,文敏在场。文敏说庞景红你出四十万,镇政府承担两万,四个开发商各承担两万,总共五十万。我就说四十万有没有包括房产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及以后的物业管理费等等?文敏就说你只管出你的四十万,其他的就不要你管了,我们跟他们四个开发商开过会的,会上他们都承诺出钱,肯定包括房产证肯定给你,没有房产证,那还叫买房子吗?既然协商好了,我要求写个字据吧,免得到时又出问题,文敏就说还要写什么字据,镇政府的几个领导都在,开发商也都同意了,你还不相信我们吗,如果出什么问题你再来找我们。
2013年11月10日左右,开发商杨树奎就通知我交定金,要交钱了我不放心,又去镇政府找文敏,说杨树奎叫我去交定金了,这个价钱和我跟镇政府谈好的条件不会有变动吧,文敏说没问题,你可以去交定金了。
2013年11月13日,我和杨树奎签了订购房屋协议,交了两万元定金.2014年1月10日前,我想方设法借款贷款共20万元分两次打给了杨树奎,另加如意镇政府补的2万(在杨志勇手里办的,签了一个补偿庞景红两万元购房款的字据),还有杨树奎自己扣掉的2万元,共计24万元。
2014年1月20日,与韶山市红日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认购协议(后到房产部门询问才知道建筑公司是没有权利售卖商品房屋的),签完合同杨树奎才告知四十万不包括任何证件,我当时就说我和镇政府协商好的是包括所有证件,杨树奎说他和镇政府没说包括证件。交定金前后开发商杨树奎从没说过不包这些证件,就这样开发商和镇政府的领导就房产证的办理费用一直在变,从开始的几千到几万。期间杨树奎以急需用钱为由,又分两次从我这里拿走了9万元,处加杨寿给的2万,共计11万元(均有收条为证)。直到最后杨树奎狮子大开口说办理房产证需要20万元时,我就拒付余下的房款,而且房子存在很多问题,房屋产权问题,附属设施问题,房屋质量问题,违规占地侵权问题,(产权证是售房之后办的,在开发商杨树奎个人名下,已被抵押)。
2015年4月,开发商把我告上了法庭,法院在没做任何调查的情况下做了判决:由开发商向我出具《住房使用说明》和《住宅质量保证书》,五天内支付余款,可是开发商出具的是无效证件(已得到湘潭市建设局的证实)。开发商于2015年8月25日晚9点左右私自封了我的门面,造成不能正常营业,对方只能退租。本应由法院来执行的,他个人却代表了法院。对于这样的违法行为,政府部门却相反的变相的维护了开发商,他封门后我报了多次110。
前三次有出警,结果没有一个警察说他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只说是经济纠纷,不属于派出所管,要我去法院起诉,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我只能找如意镇政府,韶山市信访办,市政法委,结果所有的答复都是管不了,要不就是去起诉,这么多的政府部门,一个明显的违法行为就让他这样正当的合法的存在了。事情从如意镇政府利用不正当的手段征地开发到协商买房已经过去6年了,发生了许多不必要的纠纷,花了30多万的房子却没有使用权,已经对我造成的经济损失至少十五万以上,从2011年开始到现在,如意镇政府的领导都已经换了好几届了,到现在合并到清溪镇,我们家的问题到现在一件都没解决,期间无数次找了市里领导,镇政府领导,都是能推就推,真不知道韶山的这些职能部门的职责在哪里,是不是我们这些没钱没权的老百姓就只能任人宰割?国家出的征地公告和《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地方政府不执行,老百姓状告无门,还仍然受压,也是关系到国家出的政策法律生不生效的重大问题,征地的政府领导负责人和开发商他们相互勾结,钱权交易不顾党纪国法,只图自己事成,不顾老百姓生活生存,不考虑后果,不按政策办事,事情很复杂,其中有隐情,不开群众会,拉拢少数人,用金钱作补偿,隐瞒不作声,补得不平衡,矛盾又重重,话长纸短,难以表明,特请求上级相关部门的领导予以重视,还地方一片清廉,还百姓一个公道。
此致
敬礼!!!
庞景红
2016/8/27
嘿嘿,只有你自己知道?这下可好了
敬礼!!!
  庞景红
2016-08-27 20:3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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