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常德市汉寿县百禄桥镇孔家湖村金榜咀组村民任高喜!
我村于近期采取了海选选举村干部,我父亲任球保有幸被村民们海选上了候选人名单,本次选举村干部有两个空缺,候选人有三名然后再从中选出两位认职!得知被选上候选人,家父荣幸之至。
然而,在2017年5月18日将再次选举前夕,我村妇女主任,及在职村干部竟公然带头帮助其余二人拉票,贿票。并通过电话通知亲友不能选任球保,也就是家父。选举法有明文规定,在职公职人员不得替他人拉票,并且重点是贿票,给家族人员较多的村民送烟送酒。
在5月18日早上,选委会人员分五组带着票箱去各组发放和收取选票,在金榜咀组收取和发放选票的是现任妇女主任袁某枝和选委会成员袁某春,在发放选票时在不只情的情况下竟将我任姓家人的选票给与另一参选的余姓家人,当我任姓家人问起索要选票时不予理睬,急忙离开!此等强制剥夺选举权的行为是否合法!敢问做为一个在职村干部,党员,这不是知法犯法么! 另在熊家村组的选票均不能代替,代填。选举法也有明文一个公民最多能够代替不在家和有授权的直系亲属五个选票!当然不代票很公正没有非议。当时家父任球保在得知情况时及时将情况反应到了选委会主席袁某仁,并希望其他组的选票同样公平公正不能代票,然而在胭包山组以及高家村组的选票却大量代票,我父于高家村的支持者李某因票被莫名领走追着选举人员索要选票才拿到家人的选票!基于上述违规违纪行为,我父昨日(2017年5月22日)反应到了百禄桥镇纪检委。
在5月19日至5月22日期间,得知我父将要把实际情况反应到上级之时,上百村民陆续登门劝说我父作罢,不要得罪人,我父不畏强权,依然决定将正义伸张到底,可就在我父向镇纪委举报之后,纪委不但没有调查并且镇委和村委在今日也就是5月23日直接认命另外参选的余某保和王某文为村干部!试问,你们没有做出违法乱纪之事为何在我父要上访之时委托若干村民来道歉,来劝和!而选委会,村委会干部隐匿实情不如实上报,官官相护,置民意不顾,相互勾结,不仅不作为更是抓紧认命人员!王法何在,法律法规何在。
严查贪官污吏,抓党风,抓党建,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关注此事,能够贯彻党的方针,切实为民生,为民主!
诚实是做人的基本,恶意中伤也是一种违法行为!做人该做的事,尽民该尽的责。善恶有报时未到,多行不义必自毙!
2017-05-23 21:1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