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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郴州市公安局法制科办案不公,乱作为、懒政

2018-9-4 23:32:02发布51次查看
告郴州市公安局法制科办案不公,乱作为、懒政
2015年5月4日我在金龙市场被凌咸,男,无业游民,打至轻微伤,北湖派出所对其作出三天行政拘留处罚,因为情节太过恶劣,对凌咸三天行政拘留处罚不服并向市公安局法制科提起申请复议,市公安局以内部单位又是平级不好否认为由拒绝复议,后在我多方投诉下7月16日市公安局才心不甘情不愿的收下了我申请,当时信访说这案子也是欠公平局领导也很重视,可是到了8月28日我收到了维持原处罚的决定书。
我就不明白了公安局法制科是业务能力差还是在拿法津兑换人情,这么明了的一个案件为什么一错再错判,明知错了却死都不肯改,一味的不服可向法院提诉,是不是所有下面执掌法律的人都可以这么任信不负责任?拿法律开玩笑?拿着纳税人的工资乱作为、不作为?制造一起起冤案错案,反正不服可向上级提诉,你们这样随意浪费国家、百姓财力、人力、精力资原。给囯家和当事人带来沉重的精神负担。还要这样的下级执法部门干什么呢?中囯有一个终级法院就够了。一个普通百姓错了都有改错的的勇气,堂堂的执法机关就碎弱的连改政错误的勇气都没有吗?可笑的是连“行政复议决定书”都是照抄北湖派出所对凌咸的行政拘留书,我都怀疑你们连我8月7日补送的申请行政复议书都没看?懒政
再次申诉对“行政复议决定书”不服,投诉法治科的乱作为、懒政
一,在整个“行政复议决定书”中对打人者凌咸的错误避 重就轻过分强调我的过错,忽 视对方的错,对方一个大男人曾三次打女人,我也三次报案,为什么决定书上没提及?而只提及对方的几个所谓证人,更奇怪的是北湖公安有我三次被凌咸打的报案记
录为什么不能作为我的证供,而对方随随便便请了几个人就可做所谓证人,你们是不相信你们公安内部的一切案件材料?还是认为内部造假太多不能信?治安条例有打人至轻微伤情节严重者可拘留15天,而我被打三次算不算情节恶劣?一个男人打一个手无寸铁,无依无靠,无儿、无女、无丈夫的孤寡女人、今年也55岁了算不算情节恶劣,如果不算请你们告诉我什么是情节恶劣?我都怀疑你们连我8月7日补送的申请行政复议书都没看?上面详细的写了凌咸三次打人的原因经过,懒政
2015年5月4日我在金龙市场被凌咸,男,无业游民,打至轻微伤,北湖派出所对其作出三天行政拘留处罚,因为情节太过恶劣,对凌咸三天行政拘留处罚不服并向市公安局法制科提起申请复议,市公安局以内部单位又是平级不好否认为由拒绝复议,后在我多方投诉下7月16日市公安局才心不甘情不愿的收下了我申请,当时信访说这案子也是欠公平局领导也很重视,可是到了8月28日我收到了维持原处罚的决定书。
我就不明白了公安局法制科是业务能力差还是在拿法津兑换人情,这么明了的一个案件为什么一错再错判,明知错了却死都不肯改,一味的不服可向法院提诉,是不是所有下面执掌法律的人都可以这么任信不负责任?拿法律开玩笑?拿着纳税人的工资乱作为、不作为?制造一起起冤案错案,反正不服可向上级提诉,你们这样随意浪费国家、百姓财力、人力、精力资原。给囯家和当事人带来沉重的精神负担。还要这样的下级执法部门干什么呢?中囯有一个终级法院就够了。一个普通百姓错了都有改错的的勇气,堂堂的执法机关就碎弱的连改政错误的勇气都没有吗?可笑的是连“行政复议决定书”都是照抄北湖派出所对凌咸的行政拘留书,我都怀疑你们连我8月7日补送的申请行政复议书都没看?懒政
二、4月20日我与凌咸老婆发生争执是因为二十年前,我有一张三千元的住房押金发票遗失了,钱是否己退也不知,我便去找邓杰查询一下,结果是邓杰将查出来我的发票存根不但不给我还丟了,这是一个没有职业道德的人才能干的事,还收了我三十元的查询费,这属乱收费。将发票存根丢掉这事邓杰从未否认过,从争执到派出所再到法院,一直是默认的。因为这事我们争执起来。就算我火气大了一点也事出有因,三十年前在邓杰最需要帮助照顾时我给了她最大的帮助和关怀,今天她这样对我恩将仇报我能不生气吗?这样一个没良心没职业道得的人能让人不生气吗?,如果换作别人,一个与我恩怨无关的人我火气肯定没这么大,公安局一在强调我是为三十元而吵,忽视她丢我发票而吵,这又是什么动机呢,目的就是要把责任往我身上推,明显的乱作为。公安一在强调4月27日我与凌咸老婆邓杰发生争执一事是我的错,所以邓杰老公为老婆出气才打我,我在这也再次强调不是4月27日而是4月20日,这是我第一次接受北湖派出所第一次调查时就指出了对方把时间故意搞错,这时间很重要,因为他们有一张4月28日修电脑的发票,当然这张发票修的是谁家的电脑就不得而知了?但公安信了,对方请来了几个证人证明是我打坏他们办公室的电脑,纯是一派胡言,请来的证人我至今都没见过,也没对过质,证人当中还有几个男人,请问如果我一个弱女子当时在争执中打了邓杰和电脑,那么在场的几个证人在干什么?发生打架的事情你们怎么不拉开?当时你们的正义感又在哪里?如果你们拉了我又怎么打得起来?如果我是突然跳起来打人又怎么可能一掌又打人又打坏电脑?再看看对方的证人,二个副经理一个出纳,邓杰本是主办会计,众所周知的原因企业主办会计可当经理半个家,经理对主办会计有三分怕,那么对方请来的几个所谓证人的可信度了。另在我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药费时,我曾向对方经理及证人要邓杰电话号码他们都不给,没有电话号码法院找不到人。我努力在用最公证办法觧决问题而他们却处处刁难不予合作,请问这样的人怎可所谓当证人?他们的公证性在哪里?当凭这一点就不够当证人。
另外,我与邓杰发生争执是发生在人民路派出所管理地段,后来邓杰也带着所谓证人去人民路派出所,市检查院告状都应不够立案条件而没有受理。当天在北湖派出所调解时一王姓民公安也讲此事不参于本案。为什么到了法治科就成了重点了呢?有些人的矛盾是一时激发的,有些人的矛盾是日积月累的,我与邓杰的矛盾就于去年8月凌咸第一次打我开始的。为什么法治科却视而无睹呢?
为什么公安局一定坚持相信这种不够正直、公证度不高的所谓证人,也不愿意相信公安内部的报案材枓?是公安内部的报案材枓可信度低呢?还是法治科办案水平低呢,还是法制科在贩卖法律?充当法律买办?我充分怀疑法制科办案动机!请领导明查。
投诉人;王琳
2015年8月30日
司法部门要执公依法办事,耍善待化解予盾解决纠纷
控告人:张玉清,女,62岁,住址郴州市国庆路北路40号,电话:15717355495
我家有原始房契,有房产证,有土地使用权证,有交地税发票,(有99年9月交房地税是13o平方米面积是l30元和以前所交的地税发票都有的依据)在 99年9月换的新证土地使用权证地面积是64,l平方米。以及有本市北湖区调出我家挡案房屋都是私产等等都是正规合法证据和依据,都盖有人民政府公章大印,而房产局沒有一点正规合法依据,全部是办事人员草稿挡案,颠倒黑白,伪造假挡案,弄虑作假没有一点合法的依据,制造冤假错案。i我家是在郴州市干城街24号房的地方位置搞建房,是当地市委书记向力力的工程。在20l3年3月28日凶犯金国献损坏我家财产达l万多元,没受一点惩罚,到如今都却消延法外。我砸一个小玻璃就被拘留l0天。后来听别人说他是郴州市市委书记 的侄儿子,在被南塔派出所的人用欺骗手段在我被骗拘留之前对我说,这是郴州市市市委书记向力力的工程,他们还怕你这小小老百姓这点点钱,就没有任何程序非法拘留我,在20l3年3月28日行凶的金国献那无说要打死我,他有的事钱。在有一次亲眼见凶犯金国献亲自送市委书记向力力从我干城街经过送上小车。当时不知道有这个关系。怪不得就敢无法无天。有很多次做违法行为损坏我的财产,我多次报警,派出所都置之不理到如今,反而继续行凶对负我这弱势的老太婆,有别人打报不平,说他们不对,他们利用职权还要跑到店子威胁别人,说要他们少管闲事,另别人报警,就打电话叫到南塔派出所训话。这次凶犯金国献没有出面,现安排南塔街道办事的李源和雷霆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为党组织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欺负我弱势老太婆。控持我的人身自由的权利,而要帮凶争夺抢我家受法律保护的房子,以权压法,,不顾党纪国法,利用职权欺压对负百姓。这个权利是谁给的,有那么大胆,不可能就没有王法制裁他们了吗? 对抗法律,法规,公然说我的所有的合法证据一概否认不受政府认可的保护,并派出所几个人坚守我家房子不准我进我自巳家房子里面,完全是土匪,强盗行为不顾党纪国法抢百姓财产。 2014年8月2日上午我去了我家房子,看见有2个人在动我家门,(8月1日就已动了另一边门了,8月l日别人告诉我金国献是市委书纪向力力侄子)我并打了2次110,没有转告也没来执警,并叫我打12345市长热线,当时我打了中央电视台电话,只能看他们强行动工。还来了几个派出所的干警控制我不让我靠近。并我一再再三说我的合法原件都摆在我家房子拍了照。(雷霆是党工委副书记,政协联络组长,主管政协联络工作,分管政法,综治信访维稳,预线和政等工作)。雷霆还是说歪理,要我出去这房子不是你的,我就要他滚出去。还是说我的所有的合法证据政府不认可,法院至高院都判你输了,我当时都很气愤与他拼理,我说我还有我不认可房产局给我的那3o多平方米吧,我没有签任何协议合同未领过一分钱。他们就是知法犯法还是阻挡我让他们动工,并认为他有权还扬言说要我再砸玻璃,马上拘留你,我说他,你有神精病我没有神精病。当时他很气愤说这次不放过我。还说要查我的挡案,我说你们有权力可以造假写我杀人放火都行。他马上打手机给房产扃,听与对方说找法制科的黄日彬调出我的全部挡案材料,后又补说就是曾兴荣全部挡案材料。就一边打一边就走了。
在 2014年8月3日上午我去了我家房子,有人在我家地贴墙砖,我就告诉他们这是我家的房子,也说明我家的房子受法律保护一切内容一切,李源还是说歪理。我就坐在那一直没有动,到了中午我准备回去,就来了几个警察叫我到派出所去反影情况,我说不去,我今没有违法任何一条,派出所也解决不了问题。我就准备回家,派出所人就围过来。有一个自称是扎上街居委会的人拖着我上警车到了派出所,就把我的包里东西拿出来点数保存并拍了照。就不给我了说与我保存,我知是要拘留了,并查询问了今天一切情况,我也反驳了我没违法一点,如拘留是违法的,我出去会控告你们的。并见对方有写了笔录。我说我打l l0没人出警,有意不出警、不取证、也没给一个回执单给我,他们报警写上出动,总是想办法钻百姓我的空子。我本没有违法一点,他们有权可以叫他们自巳人签字作证到派出所去写报警笔录乱说都行,百姓无违法,有权可以任意拘留,百姓现是他们对负的任务工具。我非常气愤有这样对负我,不服,要我签字,我就写了我没有违法一点。另一签字我写了我不服我有冤,现是法制社会不但和稳社会,还激发矛盾,以后有什么事,你们有责任的。后不知到那反映了说不很严重,不拘留了。要我写保证。我不服,但因我有事无法,就写了,(我家合法财产,只能走法律程序,我只能去找包眚天,不再到我家房找事),我家合法的财产受法律保护,没有得到法律保护,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公开欺负人民,这不能不说是国之耻!民之哀!法律不保护老百姓的正当权利。保护的是权者为所欲为。党纪国法何在?人民期盼的正义何在?政府部门严重违法违纪,有法不依,目中无法律,到底是谁在违法,侵犯公民合法权益!是真正的违法行为!我是维权讨要自巳合法财产是我的权利。因为我们应享有权利,政府就必须保护我们的权利。而政府部门利用权力一次一次侵占我的合法财产,有权力阻挡进自巳的房子,有权力任意可打击报复非法拘留百姓,有权力胡作非为,目无法纪、是用权力,没有依照政府的任务是听民声、察民情、知民意、解民忧、护民权”,而本市政府部门违法,还要残害百姓,有权利侵占百姓合法财产与民争夺财产不给。人民政符是人民政府吗?权力是来对负这些弱势百姓的吗?难道权力大于一切法律,法规吗?都不是法治政府,而是人治政府。
一切都是政府部门的错,我要自巳合法财产我没有错,是政府部门有权抢百姓财产不费力,也不花一分钱,就凭有权利夺过去就可以了。一方老百姓还能安居乐业吗?从古到今有这样的霸道抢别人的房子。我会将维权进行到底!,与这些作恶多端腐败份子抗争到底子。老命一条,不怕他们多大权利,打击报复我,有理走遍天下都不怕。现国家正是打大大老虎和小老虎的时候,劣不能压正,我相信会有清官一定会给我讨一个公道。
致 申讨公道人张玉清
20l4年 8 月 6 日
2015-08-30 14:3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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