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我发言说石峰区政府拆迁办要被拆迁对象在空白合同上签字,我只看到其中一份,要求复核其他四份协议。清水塘片区棚改响石岭项目部回复说我签字确认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各项补偿费计算表》补偿安置协议书》内所填写内容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各项补偿费计算表》是一致的。你说一致就是一致吗?既然是一致为什么不敢拿出来给我复核?这样的解释不是很苍白吗?
请问计算表和协议是一回事吗,计算表就是一份附件,你家购房协议也是这么签订的吗?
本来协议的签订甲方应该完全拿出来由乙方复核,结果我只给我一份,我也只看到一份。拆迁办你们说补偿安置协议书》内所填写内容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各项补偿费计算表》是一致的。只是你们的一面之词,从开始我就要求看协议,被你们以种种借口阻挡,推脱。难道坊间传说的阴阳合同是真有其事,难道协议有两个版本。不然怎么我做为协议主体方连完整的协议都看不到。
最后你们要我去业主单位、国家开发银行、区财政局、清水塘棚改棚改指挥部档案室。持有效证件办理相关手续后到上述四单位查阅。试问一下一个普通百姓查得到吗。其实明眼人都知道这又是套路。目的是想掩盖什么。
7月27日石峰区征地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一位干部,姓什么就不说了,打电话给我,信誓旦旦答复5个工作日解决我提出的问题,结果到今天没有任何音讯。不知道诚信是怎么实现的,难道又是拖,拖到我精疲力尽?真是满满的套路。!
完整的协议不公开,石峰区政府拆迁办想掩盖什么?
2017-08-23 18:4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