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与15户农民98年以前居住在蒲圻村大堤外洲(俗称巴围子)桑场。因98年发生特大洪水后,响应国家政策,将房屋拆除、农田改为种植防洪林,整体移民至蒲圻村大堤以内。一直以来原桑场农户土地耕种出现两种情况:部分农户经过生产小组承认落户并分有农地,部分生产小组不承认落户,靠借种外出务工人员或者本家亲戚农地为生。
现蒲圻村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村内于2016年3月2日在第八生产小组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登记会议,会上直接认定桑场98年移民一律不分配土地(不管之前生产小组同意落户与否),不进行此次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3月3日部分移民去镇政府反应情况无人接待;3月5日电话或个别移民去镇政府反应,镇领导委婉同意村分配意见并退回村里解决;3月7日大部分移民去镇政府反应情况,依然推诿。
鉴于以上情况,我有以下问题烦请县政府调查回复:
1.若不分配土地给98年移民,是否违反宪法?
农民若没有耕种土地,基本生存权和人身权如何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2.若不分配土地给98年移民,是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原桑场农民户口薄中户口所在地注明的是蒲圻村桑场,操军镇政府公开网站,于2014年05月30日公开“操军镇村庄变迁情况”中明确记录“桑场并入蒲圻村”,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所有村内居民可以依法平等的享有土地承包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力。”“第十八条 土地承包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按照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力,也可以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力。”
3.若不分配土地给98年移民,党中央制定的全面小康如何实现,是通过赤裸裸的被平均还是给农户办低保?
4.县、镇政府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文件与2015年10月就已上网公布,文件中皆有“移民办负责协助处理好移民土地承包的权益问题。”操军镇有此种情况的还有向明村、八股村,共计农户数约100户。此种与老百姓生存息息相关的大问题,镇政府是否认真分析讨论过,是否想尽一切办法为农民办实事办好事?当老实无助的农民一次次去镇政府反应问题,你们一次次推诿时候是否想过作为一个公仆的职责和党章党训。
支持河西科比!政府要为老百姓做实事,不要踢皮球,放空炮!
土地是人民生存之根本,盼政府能重视,认真调查,为民解困
那年拆迁不知养肥了多少官,农民最基本的权益都没得到保障。 只管拆房子捞钱,不管拆迁农户没了土地靠什么生存。国家政策有序无终
2016-03-07 15:4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