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请求整治资阳区沙头镇政府强拆房屋,逼我们一家六口流落街头

2018-9-4 7:48:16发布58次查看
我们是益阳市资阳区沙头镇金桥村村民,2008年经村委及上级部门准许及我们出资,在本村一渠道沟上打桩,建有楼房及平房一整栋,共有面积五百多个平方,我们一家老小六口人靠建的四间门面经营超市维持生活,我们都在其他地方无居所及地方。因修建沅箐公路政府需征收我们现居住的地方,政府建设发展是好事,我们支持并配合,但沙头镇政府现在按2014年的政策进行房屋补偿,不进行安置,现沙头镇镇长高升波明确强调不签字同意拆迁就直接派人下来进行强拆,且说不需要任何文件(有录音为证)借口说我们的房屋是违章建筑,我们一家在此地已居住二十几年了,现在说违章是不是有点欺负我们老百姓不懂法律。
如果强拆我们一家大小该何去何从,如何维持生活,还有两个小孩要养大,小的才刚刚两个月。
我们请求依法依归拆迁,坚决反对违法强拆,我们誓死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请求上级政府整治沙头镇政府违法拆迁的行为,并严查将组织实施强拆的有关领导与责任人!
关于村民反映“沙头镇违法拆迁房屋”一帖的回复
针对农户反映的内容,沙头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6年12月,资阳区启动s228沅菁公路建设(省级重点建设项目),沙头镇金桥村资阳大桥接线处有4户的房屋在该项目的征地拆迁红线范围内。该项目的征地拆迁是完全依法依规依程序的,一是项目用地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2017]政国土字1720号);二是按程序发布了《征收土地公告》(益政征土告字[2017]153号);三是2017年12月根据《益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益阳市人民政府令〔2014〕1号),对被征收人的房屋进行了入户调查评估及补偿资金公示。截至目前,已有3户被征收户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并正在进行房屋腾空和拆除,只有孙伏秋一户未签订协议。
二、几个具体问题
一是“行政处罚违反行政目的”的问题。被征收人(孙伏秋)现正非法经营一家屠宰场,猪下水直接往民兵渠直排,恶臭难闻,周边群众苦不堪言并多次举报,畜牧部门上门按程序执法。
二是房屋性质问题。该被征收人房屋系2008年与原新青草港村部合建,因当时的特殊原因建在我镇的一条主要抗旱渠(民兵渠)上,当时并未取得国土、规划等合法手续。
三是宅基地安置问题。该被征收户在金桥村原和平片三组自有宅基地1.03亩、农田4.25亩,按照相关规定,被征收人另有农村宅基地建房的不予安置。且该户因长期从事屠宰业,噪声污染和环境污染严重,镇村两级多次帮其协调就近购买宅基地均遭村组群众强烈反对。
四是强行拆除房屋问题。近段时间,镇、村两级组织对已签协议的3户被征收户进行房屋腾空和拆除,并未强行拆除孙伏秋户的房屋。
综上所述,被征收户(孙伏秋)为达到个人不合理诉求,恶意歪曲事实。沙头镇人民政府坚决予以回绝,同时对虚构事实、造谣生事者保留随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资阳区沙头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9日
2018-05-24 23:10:51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