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父母离异(原配)后,我妈十多年未再嫁,父亲再婚并得一子(未满18),如今父亲要在老家给我那个同父异母的弟弟起房子,且说我妈离婚后没有土地分配(包括宅基地、山土、田)是否属实? 2.如果属实,是否只是我跟这个同父异母弟弟才有分配权?不是的话应该怎么分配? 3.我妈的户口还在父亲所在地,队里说我妈已经离婚是没有土地跟田地分配的,如果我母亲没有土地该怎么生活,因为自己刚成年接触这方面法律知识很少,所以想请懂这方面的了解一下,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1、您所述的父母离异土地再分配的问题,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因而,无论您母亲是否仍在父亲户口所在地生活,其合法权利法律均予以充分保障。
2、农村土地承包是农业部门的职责范围,您提出的与同父异母弟弟土地如何分配的问题,建议详询农业部门及本村集体经济组织。
湘乡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2月8日
2017-02-05 12: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