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湘乡市腾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迪龙,借助政府扶持,以民间借贷的名义,大肆宣传他的企业是政府支持项目,以骗取社会百姓的信用,非法集资长达几年,累计金额达2.8个亿!骗到钱后,董迪龙非但不安心搞企业,反而大肆挥霍,开豪车,购房产,养情人。至2014年不到两年的时间,大量资金被其挥霍一空,只剩下个空壳公司无法继续经营下去。此时,广大债权人才发现上当受骗。
许多家庭因借给董迪龙的钱无法收回,导致妻离子散,老年的一病不起,甚至忧郁而终!而罪魁祸首董迪龙用一些假名单骗取政府、法院及小数几个债权人的信用,并承诺几年之内偿还所有债务,以生产自救的名义逍遥法外!现在三年时间过去了,连今天五月份承诺每户债权人一千元都还有几百号人未到账,只付了少数人,以拖延时间,继续骗取政府、法院和广大债权人。我们所以债权人强烈要求政府、法院清算董迪龙所有资产,将董迪龙绳之以法,还法律一个公正,还我们所有债权人一个公道!否则我们将上访至湘潭市政府、湖南省政府!请各级领导引起重视!给我们广大债权人一个公平公正的交待!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于2017年8月4日在红网《百姓呼声》发帖,经我院查实,此案目前正在依法审理过程中。
同时,欢迎新闻媒体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我院的审判和执行工作进行监督,大力推进依法治市,共同创造社会的和谐稳定。
监察室:0731—56823728
办公室:0731—56620999
湘乡市人民法院
二o一七年八月八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于2017年8月4日在红网《百姓呼声》发帖,经我院查实,此案目前正在依法审理过程中。
同时,欢迎新闻媒体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我院的审判和执行工作进行监督,大力推进依法治市,共同创造社会的和谐稳定。
监察室:0731—56823728
办公室:0731—56620999
湘乡市人民法院
二o一七年八月八日
那么请问一下:
此案目前正在依法审理过程中,董迪龙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亿多元的借口是扩大生产,而现在放出去的借口是“恢复生产”!《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刑事诉讼法上没有哪一条是“恢复生产”可以放人的。而且目前的情况是,三年来,政府支持的200万不知去向,我们债权人去过工厂看过无数回,又有几回是在正常生产,这明摆着就是打着“恢复生产”的幌子,能拖一天是一天,能骗一天是一天,难道恢复生产没有期限吗,难道还我们广大债权人的钱可以一拖三年再拖三年吗?是不是太荒唐了???请问市政府领导及法院?这该如何作答呢?
2017-08-04 16:3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