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沅江市金域国际小区的业主,小区东门两边是沿街的电梯房,下面两层是门面,开发商建设之初原本是不用于经营餐营业,所以下面两层没有设立烟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八十一条 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目前的情况是已经接二连三开起了饭店。具体情况如下:
1,阳罗餐馆,营业中,一间门面两层,油烟无任何处理,直排下水道。
2,老长沙文化餐厅,营业中,六间门面两层,规模很大,油烟经过滤器后排入下水道,管道、风机、过滤器均安装在人行道上,占用公共面积,影响市容市貌,油污流淌,气味难闻。另有一风机从厨房直排废气至小区内部 3,亮哥家菜馆,三间门面两层,油烟无任何处理,直排下水道,管道、风机均安装在人行道上,占用公共面积,影响市容市貌。
问题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八十一条 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上述饭店是否是违规建设?
问题2,像这种规模较大的饭店,开建时是否需要做环评?
问题3,将排油烟管道、风机、过滤器均安装在人行道上,这种行为是否违反了城市管理、规划相关法律法规?
自从饭店开业以来,小区业主的居住环境每况愈下,金域国际小区业主迫切得到领导的关注,还业主干净舒适的居住环境。
由于下水道是相通的,一到饭点,小区内油烟味很大,窗户都不敢开。人行道上也搞得邋遢死哒
2017-06-12 11: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