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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人民医院打错针,致人死亡

2018-9-4 3:41:18发布33次查看
哀哉,我舅! 痛哉,我舅!冤哉,我舅!娄底市新化人民医院医生毫无医德,草菅人命!因大便有血,3月28日到人民医院检查,医生没有经过做胃镜等一系列检查,直接断定为胃毛细管出血,28日29日住了两天院,打吊针,30日中午,突然出现胸闷、出汗,立即叫了医生,可医生迟迟没来,就在几分钟之内,我亲爱的舅舅已经失去知觉!最后抢救无效,我的好舅舅,学生的好老师,同事的好伙伴就这样离开了!痛哉,我舅! 悲哉,我舅!事情过去了15个小时了,新化人民医院还没有给出任何的合理答复!医院销毁了关键证据,当事医生已不见人影!冤哉,我舅!政府何在?公正何在?
关于曹太文住院抢救治疗及处理情况说明
  患者曹太文,男,42岁,因解黑大便8次,于2018年03月28日上午08:44入住我院,经体查及辅助检查,拟诊为:上消化道出血。入院后,经制酸、护胃、止血等对症支持治疗,患者病情一直平稳。患者于2018年03月30日12:50左右突然出现病情变化,血压下降,大汗淋漓并左肩部疼痛,大约几分钟后出现意识丧失,值班医师立即进行抢救,并报告科主任及相关科室前来参与抢救,经麻醉科予以气管插管,上呼吸机,心肺复苏及抢救药物进行抢救,经抢救三小时余,患者一直无生命体征出现,于16:30宣布临床死亡。
患者死亡后,我院医务人员与患者家属一起进行封存输液瓶及药物等,在家属强烈要求下封存袋交由家属保管,同时又一起复印并封存了病历,随后家属要求医院给予解释,我院由医务科组织科室医务人员向家属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工作。于当日晚上21:00左右,由医院负责医疗纠纷处理工作的院领导组织家属及死者单位领导与医务人员,进行了长达三小时的面对面沟通,但双方未达成一致,且死者家属拒绝尸检寻找死亡原因,故协商未果。第二天由县政府组织当地政府、县卫计局、县教育局、县人民医院及死者家属对死者的诊疗经过及死亡原因进行了调查了解,并由县医调委组织家属及县人民医院进行了调处。最终于3月31日达成了调解协议。
新化县人民医院
2018-4-2
2018-03-31 08:2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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