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岳阳市长:
我叫任彤祖,今年62岁,住本县公田镇港口村。
我于1994年8月,通过竞标方式,承建了岳阳县文化局与文物管理所合建的一栋住宿楼,当时我不仅按照合同要求带资9.5万元,而且在他们筹资极为困难的情况下,还帮他们借款4.5万元。1995年房屋竣工验收后,文化局、文物管理所不能履行合同条约付款,到2000年底止,只付了部分工程款、带资款和借款利息。至今已有22年,文化局、文管所仍拖欠我金额23万余元,以及长达15年时间的利息,他们所欠我的钱,都是我当时从农村信用社原农村基金会和私人手中借来的高息贷款,由于他们的拖欠行为,致使我承受着巨大的经济压力和精神负担,当时情况下,我私人欠债已高达30多万元,每逢年过节,家里讨债人成群结队,粗言恶语闹得鸡犬不宁。由于欠债原因,大女儿15岁就辍学去深圳打工,父亲身患重病因无钱住院治疗,也在折磨中死去。我本人也由于精神压力大,患上了糖尿病、冠心病、忧郁症、心血管神经官能症等多种顽疾。总之由于文化局、文管所拖欠我债务的原因,致使我的身体和家庭都深受其害。
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我于2003年9月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在受理我的请求后,于10月10日作出判决,判定县文管所偿还我欠款230780元及2001年2月1日起至还款之日的利息。可是,当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应后,文管所不是认真履行还款责任,而却视判决书为一纸空文,置之不理,法院在再三催促而文管所又无动于衷的情况下,只得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当时文化局主要负责人自仗自己是领导的堂弟,对此有恃无恐,当即组织本局干部职工数十人暴力围攻执法人员,阻止法院正常工作,执法人员当即向上级领导请示汇报,上级领导以保稳定为由指示收场,就这样使得很有把握的强制执行毫无结果,我的依法维权就这样搁了下来,此后我无数次上法院催促,法院也拿不出什么办法,只是叫我自己去讨。
尔后这些年来,我又拿着法院的判决书找过历届县委、政府、人大和信访办的相关领导,而且领导都先后批示、督促文化局领导依法依规还款,可文化局、文管所历届负责人一次又一次以“资金暂无来源”、“正在想办法”、“向上级调拨文物”、“争取项目资金”等理由敷哄欺骗我。自2001年至今,我从家里到荣家湾讨款不下百次,误工不计,用去开支就有一万多元,但仅仅讨回欠款1.6万元。
二十多年来,我虽然承受着不该承受的被严重侵权的痛苦,但在讨款的过程中,我一直都是本着理解和期待的心情非常理智的对待,从没有全家出动或请亲戚朋友帮忙闹事,更没有堵车堵门堵路的过激行为,在漫漫讨款路上,我这个忠厚老实的弱者,只能是心欲滴血而无可奈何!
尊敬的曾县长,在我们国家逐步走上法治的今天,我们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弱者,连法律武器都不能为自己维权,这社会还有没有公平正义?国家法律还有没有尊严?天理、良心何在啊!!
谨此倾诉
诉求人:任彤祖
2016年10月13日
如果真实,值得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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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04 22: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