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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交通运输局分类改革纳入行政类和“参公”真那么难?

2018-9-3 16:01:42发布144次查看
县级交通运输局分类改革纳入行政类和“参公”真那么难?
2013年11月6日,《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出台,《意见》提出:“2013年底前基本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工作。2015年底前完成改革阶段性任务,其中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的改革基本完成”。《意见》还提出:“划分类别时,不得附加其他条件,不得把经费供给方式、人员是否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和机构名称作为划类标准。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分类指导目录》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的划分标准(三个条件:完全或主要承担行政职能、国家法律法规依据和明确授权),交通运输系统内的“海事和航运(港口)管理、公路行政管理、道路运输管理”完全符合以上三个条件,且《指导目录》中也已注明。而常德市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的分类情况还不明朗(除武陵确定是行政类且均已“参公”,其他区县市申报行政类后,还没有下文)。关于“参公”的问题,《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根据以上法律规定,交通运输局申报“参公”单位也符合条件,但我局申报“参公”资料后说被上面“冻结”,其他区县市也没有“参公”。现在已是2015年12月,政府机构改革正在强力推进,不知是否恰逢良机?本人在交通岗位上已奉献了20多年,深知“参公”单位与事业单位在工资待遇、职务与职级并行待遇、公车改革交通补贴等方面的差别将很大,做为交通人,我的疑问是:县级交通运输局分类改革纳入行政类和“参公”真那么难?为什么其他省市交通系统早已“参公”,而偏偏湖南常德交通系统为何至今处于休眠期?既然至今不能纳入行政类或“参公”,那为什么国家又许可交通系统着执法服装、配备有警灯和警报器等警用设施的执法车呢?敬请“青天”领导们为我们解惑,替我们做主!
澧县交通人
2015年12月11日
交通局的怕什么,执法车一开,可以在公路上收钱撒
看来你是一小职员而已,领导是不会管滴。
戴了大盖帽能够上路收钱罚款就是准公务员了,想成为真正的公务员按照公务员的规定是要考试的,就是一些机关通过关系或者内招的方式录用了些准公务员,把整个公务员录用的秩序搞乱了。
解决!!!!!
我看发帖人真是自我感觉良好,就想天上掉馅饼,转为公务员好大肆敛财吧!
大力支持,改革应尊重现实,充分考虑基层工作人员的实际情况,在符合政策的前提下,能不能提高一点工作效能,参公这项工作前后已拖了大几年,有的单位落实了,有的迟迟得不到解决,一等几年,小老百姓等不起呀
支持,顶顶顶,一天到晚喊着转变作风,涉及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的事了,还是难于上青天
最不能理解的就是同是交通人,有的省市已参公,有的又没有,同一个主管部门,同样的执法依据,干着同样的工作,怎么差距就这么大呢
2015-12-11 15: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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