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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县谢春燕二人一房多卖,特困职工被欺诈请求伸张正义

2018-9-3 12:30:56发布37次查看
申诉状
本人名叫张良勇,中共党员,大专文化,系湖南省湘西州龙山县民安镇人,是一名特困企业下岗职工。
本人与许必炎,谢春燕两夫妇(许必炎:龙山县烟草公司正科级领导干部;徐春燕:龙山县工商局干部)于2011年签订了门面租赁合同:期间为2011年至2031年,合计20年,已于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付清款项12万元。
在合同履行期间,房东许必炎,谢春燕二人一房多卖,以诈骗手段骗取非法融资上百万元。
2014年8月,许必炎,谢春燕二人以卖屋为借口,公然违背合同法“买卖不破合同”,伙同社会上黑恶势力以暴力手段强行关了本人所承租的两间门面,共计四次,直接损失达5000多元。
2014年,龙山县委,县政府大搞旧城改造,令龙山城市面貌焕然一新,深得民心。同年10月,龙山“街中街”拆除,本人所承租的龙山朝阳中段(街中街旁)的两间门面价值猛涨。在这种情况下,许必炎,谢春燕二人又请社会上黑恶势力10余人,手持利刃采取暴力手段逼迫本人与其所谓的代理人签订了一份非法协议。
2015年4月27日下午4时许,许必炎,谢春燕二人又伙同社会上黑恶势力10余人,在光天化日之下,公然冲击本人与他人合伙在糖烟酒市场所开的“弯弯”铁板烧店铺,砸烂了店铺桌椅等,直接损失1000多元,并将本人打伤,本人被强行绑架达2小时之久。
综上所述,在习书记“依法治国”大环境下,许必炎,谢春燕二人身为国家干部,公然知法犯法,为了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为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本人恳请县委、县政法委、县公安局、县纪委、县组织部高度重视,对许必炎,谢春燕二人违法违纪作出严肃处理。同时对本申诉状中黑恶势力进行从严、从重、从快打击,追究其刑事责任。
申诉人:张良勇
联系电话:13574337878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以上楼主(张良勇)所言纯属诬陷、毁谤谢、许二人,本人对于楼主这种无耻、卑劣的作为深感痛心。关于楼主所说的情况,据我所知,事实是:
一、2011年谢某迫于要给别人还债的压力,以12万的租金将其门下两间店面租给了楼主,租期长达20年。当事人许某因迫于其妻谢某的压力,甚至发生了身体上的争执,无奈之下被逼在这本身就有违公平原则的合同上签了个字。
二、2013年谢某成立了某服装外贸公司,因资金周转不开,向吉首某信贷公司以房屋做抵押借贷了一笔资金,同时也向民间个人借了款。因资金链断结走向破产,从而被逼着卖屋还债。
三、楼主所谓的打击和绑架他的黑势力,其实是楼主自己叫去威胁谢、许的人,以此霸王合同在手,敲诈勒索谢某、许某二人,要求对楼主进行一次性50万元的赔偿,为此谢某、许某用尽办法请求楼主然而楼主不同意减少赔偿价格。谢某因对家人深感愧疚,而走向极端选择跳楼轻生,险些失去生命。此后谢、许二人和楼主达成赔偿协议,赔偿50万元。后楼主仅仅只给了其口中所谓的黑势力2000元的报酬,这才惹怒了那些人,楼主所以受到那些人报复,这和谢、许二人没有关系。
三、政府部门并不是像楼主所述那样不作为。早在2014年6月谢某公司破产,政府部门就针对谢某、许某案情的复杂性成立了专案小组。因案情过于复杂,所以处理起来非常棘手,需要一定的时间。如今在政府有关部门的牵头下,房子一切手续问题都可以解决,谢、许二人和买家、债主都已达成协议,唯独楼主张良勇一再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一次性赔偿90万或者送他一间店面,或者要求政府送他一间其他地方的同等价值的店面),因此事情至今得不到一个结果。
楼主张良勇抱着发横财的心理,不问良心道德,在谢、许及子女住的地方都没有、工资被冻结、还要抚养在读书的女儿、每月还得背负信贷公司高额利息的情况下,依然狮子大开口,让谢、许及家人无法生存,还影响到其他债权人的权益,影响政府日常工作,影响社会安定,社会稳定。更于理、于法不容的是,楼主在红网上作出完全扭曲事实的言论,本人必须在此说明真正的实情。谢、许二人的为人在社会上是具有一定的口碑的,尽管在事业上走了几步错路,也不是楼主这样的小人所说的那样, 我相信公道自在人心。任何人都可以到龙山县政府有关部门或者与有关人员核实。如果楼主再继续污蔑政府部门及谢、许二人,我相信政府部门及谢、许二人会采取行动严肃地追究楼主责任。
以上楼主(张良勇)所言纯属诬陷、毁谤谢、许二人,本人对于楼主这种无耻、卑劣的作为深感痛心。关于楼主所说的情况,据我所知,事实是:
一、2011年谢某迫于要给别人还债的压力,以12万的租金将其门下两间店面租给了楼主,租期长达20年。当事人许某因迫于其妻谢某的压力,甚至发生了身体上的争执,无奈之下被逼在这本身就有违公平原则的合同上签了个字。
二、2013年谢某成立了某服装外贸公司,因资金周转不开,向吉首某信贷公司以房屋做抵押借贷了一笔资金,同时也向民间个人借了款。因资金链断结走向破产,从而被逼着卖屋还债。
三、楼主所谓的打击和绑架他的黑势力,其实是楼主自己叫去威胁谢、许的人,以此霸王合同在手,敲诈勒索谢某、许某二人,要求对楼主进行一次性50万元的赔偿,为此谢某、许某用尽办法请求楼主然而楼主不同意减少赔偿价格。谢某因对家人深感愧疚,而走向极端选择跳楼轻生,险些失去生命。此后谢、许二人和楼主达成赔偿协议,赔偿50万元。后楼主仅仅只给了其口中所谓的黑势力2000元的报酬,这才惹怒了那些人,楼主所以受到那些人报复,这和谢、许二人没有关系。
四、政府部门并不是像楼主所述那样不作为。早在2014年6月谢某公司破产,政府部门就针对谢某、许某案情的复杂性成立了专案小组。因案情过于复杂,所以处理起来非常棘手,需要一定的时间。如今在政府有关部门的牵头下,房子一切手续问题都可以解决,谢、许二人和买家、债主都已达成协议,唯独楼主张良勇一再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一次性赔偿90万或者送他一间店面,或者要求政府送他一间其他地方的同等价值的店面),因此事情至今得不到一个结果。
楼主张良勇抱着发横财的心理,不问良心道德,在谢、许及子女住的地方都没有、工资被冻结、还要抚养在读书的女儿、每月还得背负信贷公司高额利息的情况下,依然狮子大开口,让谢、许及家人无法生存,还影响到其他债权人的权益,影响政府日常工作,影响社会安定,社会稳定。更于理、于法不容的是,楼主在红网上作出完全扭曲事实的言论,本人必须在此说明真正的实情。谢、许二人的为人在社会上是具有一定的口碑的,尽管在事业上走了几步错路,也不是楼主这样的小人所说的那样, 我相信公道自在人心。任何人都可以到龙山县政府有关部门或者与有关人员核实。如果楼主再继续污蔑政府部门及谢、许二人,我相信政府部门及谢、许二人会采取行动严肃地追究楼主责任。
张良勇,你有不有人性,你租了别人门面是真,但你乘人之危超出法律允许的低价花区区12万元租下别人四个当街门面20年(当时每个门面年租金都到了一万多元),你用你的脑袋想一想,你们签订的租赁合同合法有效吗(法律规定低于实际评估价值50%的买卖租赁合同是无效的)?会受到法律保护么,请你认真咨询相关律师搞清楚自己姓什么?现在人家为了兑现自己的承诺,把房子卖了还别人的钱,又愿意给你补偿38万元,你死活不同意,竟还恶意敲诈,要上百万的补偿,并你还恶人先告状,你是人不,你能有好报么?做人要讲良心,要讲道德。
主持公道?首先公道不是谁能都主持的,特别是在没搞清楚情况的前提下,说不定就变成诽谤了!2013年谢某成立了某服装外贸公司//谢春燕:龙山县工商局干部??????????不懂了 有违法行为吗?
2015-04-28 21:4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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