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安仁县妇幼保健院人事代理在职人员普调工资及年终奖发放问题

2018-9-3 11:39:49发布46次查看
尊敬的领导
你们好
我们是安仁县妇幼保健的人事代理职工,今天我们要陈述关于安仁县妇幼保健院人事代理在职员工普调工资及年终奖发放的问题。我们于2012年通过县纪委、县卫计局、县人社局及县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制考试考入县妇幼保健院。我们与人社局及妇幼保健院签订了相关的劳动合同及人事合同,以在本院工作至今。
前几年单位按照合同相关条例行使,至今年本院在职在编职工及借调在编人员都享受了普调工资及年终奖的发放,前几年我们享受同等待遇。今年莫名没有收到相关文件停止工资普调及年终奖的发放,在此我们呼吁相关领导为我们做主。
我们都是从事一线住院部工作者,我们没日没夜的站好每一岗,单位不予以重视。依照劳动法相关规定我们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应享受同工同酬,但是我们没有享受到。至此我们找相关领导反映情况,领导只是说财政政策规定说人事代理不得发放年终奖及调资。但我们想试问一下相关文件在哪里?政策在哪里?我们没有看到白纸黑字,只是相关领导一句话“这是上面的政策,我们不敢发”。既然是政策那么就应该有相关的文件,这样这样不明不白就没有,那么劳动法上的同工同酬体现在哪里?
我们都是一线人员,一线基本上没有在职在编职工,晚夜班由我们全包。仗着我们没有编制欺压我们,当时我们也是通过相关单位正规考试招聘过来的。如今我们找相关领导反映,领导说我们不属于其各相关单位管。那么我们想问各位领导人事代理属于什么形式?既然我们签订了相关合同,在我们没有解聘之前,我们应享受同等待遇。他们在职在编职工说如果给我们发了年终奖就是分了他们的钱,我们也想问下财政领导你们拨款是给妇幼保健院相关个人的吗?财政拨款难道不是给妇幼保健院而是给某些个人的吗?我们身为妇幼一员我们就应当享受工资调整及年终奖的发放,现在只有在职在编人员享受这一待遇,而我们的在哪里呢?年终的效益离不开妇幼的每一员,为什么现在只有我们一线的人事代理在职员工没有发放。
我们只想试问领导签订的相关合同视为废纸吗?我们只想拿到属于我们应当拿到的相应的酬劳。全国上下都在呼吁民生、维稳;现在我们连最基本的工资待遇都得不到,如何谈这些?我们呼吁各级领导为我们做主。
安仁县妇幼保健院在职人事代理
2017年12月29日
关于我院人事代理制工作人员反映没有普调工资及年终奖金发放的问题的回复函
2017年12月29日,我院人事代理制工作人员在“红网”上反映他们的工资没有进行普调及年终奖金发放的问题,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2017年人事代理制工作人员提出没有进行普调工资的问题?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文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5号)规定:流动人口人事档案存档期间,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不再办理档案工资记载、调整相关手续;湖南省人事厅、湖南省财政厅文件《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湘人发[2006]135号) 规定:实施范围为经机构编制部门规定程序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中,2006年7月1日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安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仁县财政局文件《关于印发<安仁县调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及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人社函[2017]11号)规定:工作实施范围为事业单位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正式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
二、关于2017年人事代理制工作人员提出没有发放奖金的问题?
县财经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2017年度年终奖金发放的政策规定:临聘人员,不纳入规范性津贴补贴和绩效奖金管理范畴。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由劳务派遣公司依据用工合同决定是否发放,不得在用人单位发放。
三、关于提出与正式编制工作人员同工不同酬的问题?
人事代理制工作人员与我院签定的《劳动合同》中第五大点的第十四条和第十大点的第三十九条中注明了“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单位管理规定和工资分配方案》执行”, 我院《单位管理规定和工资分配方案》中并没有规定要发放奖金。近年来,因医疗体制改革,药品实行零利润,加上我院住院条件差,设备设施简陋,导致业务有所下降,按当前单位的困难状况,也无资金发放人事代理制工作人员的奖金。
四、关于提出一线基本没有在职在编职工,晚夜班由人事代理制工作人员全包的问题?
我院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基本都在一线工作,还有副院长、科主任也在上晚夜班。
综上所述,我院都是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单位管理规定及工资分配方案执行。在今后的工作中,将逐步规范人事代理制工作人员(临聘人员)管理,与劳务派遣公司衔接并纳入该公司管理。我们将继续做好耐心细致解释工作,确保稳定。
附 :
1.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文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5号);
2.湖南省人事厅、湖南省财政厅文件《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湘人发[2006]135号);
3.安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仁县财政局文件《关于印发<安仁县调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及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人社函[2017]11号)。
安仁县妇幼保健院
2018年1月2日
2017-12-29 11:55:48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