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强烈要求还我土地的报告
我们是常宁市胜桥镇港子口村里头湾村民,我们再次向领导强烈要求查处原板桥供销社非法出售我组土地,要求归还。
原板桥供销社于1981年以每亩800斤稻谷,赔偿三年的产量,并按17.32元/百斤计算人民币,从我组强行划去了土地8.62亩,同时还划去原旭日大队第一生产队2.964亩,第二生产队1.413亩,共计12.997亩,建成大塘供销分社,不到五年,供销社改制,大塘供销分社销撤并,无人管理,房屋闲置,土地抛荒,我组奉国家指令分配给社员耕种,现有的树木参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交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我组村民落实县、乡两级不抛荒耕地的指示、长期耕种、其土地权属已发生了实质变化,然而原板桥供销社,置国家法律不顾,于2005年3月将该宗土地出售给曾运容、曾德甫构成侵权,恳求归还。
原板桥镇供销社拍卖大塘分社不公开,板桥供销社以3.7万元的价款将房屋、土地一同拍卖给曾运容、曾德甫。我组村民不知情,开始板桥供销社要以10多万元拍卖大塘分社遭我组抗议,我组村民曾年发多次交涉此事,他们置之不理,之后暗箱操作竟以3.7万元成交,其行为程序不合法,恳求纠正。
原板桥供销社支持曾德甫、曾运容非法扩张,他们不仅非法拍卖,还支持买受人非法占有大塘供销社围墙以外的土地,供销社只要钱,不负责调处矛盾,他们明知该宗土地有矛盾,却强行要买受人承担矛盾,暗示买受人使用暴力手段解决纠纷,以至于2008年12月份与我组村民发生纠纷,打伤我组村民邓双凤、邓志明等人,至今逍遥法外。
2009年3月9日,我们以书面报告给市委市政府《强烈要求归还我组土地的报告》(附图1 图2),此后多次要求,市政府才派出了政府办副主任邓珂现场调查了情况,至今,仍然杳无音信。
时隔这几年之间,曾运容、曾德甫多次教唆其亲戚、好友用挖掘机对我组村民在该土地上辛勤耕种的树木和作物进行损毁和破坏,还多次威胁我组村民“谁要是在这块土地上耕种就要打谁”。我们也曾多次向板桥镇供销社、村委会、乡政府……逐级反映,却迟迟未得到结果。然而今天他们已目无法律、肆无忌惮的又上演了这幕(附图3图4图5图6)。
今天,我们再次上书要求归还我组土地,这起发生在2005年3月的非法出售我组土地案,不知何时才能解决,这就是我们人民政府“执法为民”吗?恳求查处。
特此谨呈。
港子口村里头湾组全组村民
2016年10月31日
十一年的土地纠纷了,想要一时解决没那么容易。
2016-11-01 11:5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