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党委领导:
我们是谷罗山周家堡村阴湾组村的普通村民,现将我村村支书王顺情贪赃枉法、胡作非为、不择手段和村文书钟某勾结合谋,严重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及村民群众利益的相关事宜举报如下:
一、王顺情利用职权将阴湾组的大山林地霸占为村里,本村共5 个组,4个组通水泥路,就连阴湾组的毛路都不通,水泥路更不用说。阴湾组多次找他谈公路一事他一直不理,不仅未引起重视,反而口中还说你们阴湾没有几个鬼老壳修公路有什么用,就是不跟你们修,看你们又把我王顺情怎么样?二,王顺情和村文书合伙将村里大山林木以四万元买掉,本村的村民要卖,他不卖给本村的人,卖给龙山的人,随后他自己不好出面,他就利用本村和他玩得好的人,在从龙山人的手里买回来,他们合伙经营,所卖的钱也不知去向,试问本应属于村里的钱财,而村支书王顺情为何要私自处理?又是谁赋予他这样的权利?这其中是否是因为村支书与村文书钟某相互勾结,骗取村里钱财所为;
三、阴湾组低山山林面积300余亩,以全部分到农户,我们为了全组家家户户通公路,组里开会决定将林木卖掉修路,原谷罗山中心完小的校长谭贤鄂得知此情况,谭贤鄂就给我们说,你们买树是修不通路的,我帮你们找个老板到你们那里搞项目这样才能修通何家田到你们那里的公路。随后谭贤鄂就把老板叫来到我们组里看,当时老板来到我们组里一看心里就感到凄凉,这么好的地理位置,资源又好怎么村里都不跟你们通路,靠种粮食太可惜了,一亩最多就是五陆百斤,,只要你们大家都愿意我就到你们组里投资,帮你们修通两个村的环形路以及全组家家通路,把你们的低效益林改造为高效益林。
就这样我们全组组民都同意了,我们组民买树需要村里盖章,王顺情坚决不跟我们盖,口中还说就不让阴湾比我们这几个组好,就让他们公路通不成,我为盖章这事家家户户找了10多次,他都不盖,最后没办法了,我们组里才找到政府领导刘书记和汪乡长把我们组里的情况和村书记王顺情不盖章的事一说,政府的领导相当支持,当时刘书记就跟王顺情大电话理解情况,情况一理解清楚刘书记就说你们去在找王书记去他要盖章的,我们心里想政府刘书记跟他讲了他会盖的,我们组里的组民就跟身又走到村书记王顺情家,说王书记帮我们把章盖哈,话还没有落音,他就说我不盖就是不盖,你们政府有用吗?你们就是找县领导我也不会盖,看他们把我怎样?他不盖我们把他无赖。
最后我们组里又找政府领导,在政府领导多次跟他做工作才勉强盖章,请问象这样利用职权贪赃枉法,贪污受贿的村书记王顺情符合党员吗?另外王顺情还采取非法手段在组长会上无一村民代表无一人同意的情况下,还将村里大山所剩下的杉树自己做价五千元自己全部砍完,村民群众得知后极力反对,但无任何效果,他还以权谋私将我们组里这么多年公益林的补赏款侵吞不让我们组里取,这样不仅村集体群众集体利益受损,国家财产也会蒙受巨大损失。
三、本村五个组有四个组大多数的林木都被王顺情强行买掉。他想买我们组里组民的树,我们说只要你跟我们组里把公路修通我们不要你的钱树给你,他自己又不同意,他想全村个组的山林都变为他王顺情己有,达到了骗取国家大量钱财的目的。
四、在他担任村书记,为他们自己两个组修公路,建村部王顺情贪污20多万,还有多次卖树的钱都不知去向,王顺情的贪污腐败,贪赃枉法,以权谋私,等相当明显的的经济问题。
根据以上事实,这样一个小小的村官,如此胆大枉为,是否是因为背后有强大的保护伞,相互勾结才能目无党纪国法,至群众的利益于不顾,而中央三令五申,一定要把民生放在第一位,而这样的村官却千方百计搞自家经济,让自家致富,当一年村官就想暴富的心理,致使群众总难有抬头之日,为了维护国家、集体, 周家堡村以及阴湾的切身利益,全村村民一致要求有关权威部门调查、审计、核实,对贪污腐败的王顺情绳之以法,及时查实以上问题,严肃惩治霸官、贪官网顺情,确保新农村建设有声有色,让农民真正富起来。请求上级领导予以重视,为盼。现在阴湾的公路在政府党委的大力支持和陈老板的投资以通至何家田村,牛洞口村,谷罗山村,欢迎各级领导来实地检查指导工作。
周家堡村阴湾全体组民 期盼着你们
我支持,
他的确是个贪官,看政府管不管,不管就只有上访去我大力的支持你们。
商人,伤心:
你好。
对于你在帖子中所反映的“关于周家堡村书记王顺情贪赃枉法,以职权耍无赖一事”,我们已经过细致调查,现将调查结果答复如下,希望能解决你的疑问。
1、对于你所反映的“王顺情和村文书合伙将村里大山林木以四万元卖掉”一事,经调查,情况属实,但四万元卖树所得全部用于修建村级公路的配套资金,并非不知去向;
2、对于你所反映的“不给盖章”一事,经调查,不盖章是因为组民卖树的程序还不够完善,本着对村民负责的态度,村里不能贸然盖章;
3、关于“他还以权谋私将我们组里这么多年公益林的补赏款侵吞不让我们组里取”一事,我们给出以下数据供你参考:
周家堡村阴湾组岩湾山林属于公益林,面积为32亩。
2008、2009、2010年每亩补偿3.5元,3年共计336元;
2011、2012年每亩补偿8.5元,2年共计544元;
2013年每亩15.5元,1年共计496元;
2014年补偿款还没到位。
截至2014年12月26日,共收到公益林补偿款1376元。
2012年,向贤文领取610元,用于修建大桥燃放鞭炮(100元),阴湾组请挖机整修公路(510元),领取钱款有领条,有证明人。余下的766元全部存放在周家堡村存账上。
4、对于你所反映的“建村部王顺情贪污20多万”,经查实,周家堡村村部建于2008年,当时是由作为建设扶贫后盾单位的县委宣传部修建,整个修建过程由后盾单位全权负责,相关账目不由村里管理,所以贪污无从说起。
2014-12-22 21:2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