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孩子因村小学被取消而不得己在县城从小学读到初中,读完初二后,因家庭条件难负但学费而要求转学。
我带孩子第一次前往原藉中学(新宁县回龙镇军田中学)去报到,因怕学校不接收,还请了学校李校长说情,可是被学校主任和学校曾校长以我孩子爱玩手机为由拒收。
学校李校长为我孩子说尽好话后,才答应第二天让我带孩子去学校报到,曾校长和学校主任答应我孩子在校暂读,但拒绝接收,说看我孩子表现是否好后再议。
一周后我又去学校要主任给我打接收证,学校主任正准备给我开接收证明,却因看到我孩子身份证像片,就说这个学生暂不能接收,还说并不是针对我个人。请问,不针对我个人又为什么在看到孩子身份证像后变卦。
这是学校领导带有色眼晴看人,也是对我和我孩子的歧视。我实在不明白国家提昌的(九年制义务教育)是指什么,学校领导又是如何落实的,更不明白学校领导对(义务教育)是如何理解的。学校是全方位教育学生的,家长送孩子去学校受教育的,不是自己教育好了再送去学校帮学校获取名誉的。何况我的孩子并没有任何不良作风。
我孩子因受到学校领导歧视,思想受到打击,又由于眼睛有结石,有一个星期没去学校,我也只和他班主任说了一下,忘了请假。
军田学校拖了我孩子2个月,拒不接收学籍,现又以旷课为由开除我的孩子,请问各级领导及所有家长,我的孩子何去何从。
言语过激但句句是实,望领导明鉴!
学校是教育基地,正是孩子读书学知识受教育的时候,九年义务教育制是国家规定实施的教育方针政策,无论何种原因和借口,学校没有任何理由拒绝孩子进校读书受教育的权力,学校决不是领导人私办的,是国家教育部门依法执教的教育大众圣地!
2017-11-20 09:36:59